重慶市北碚區審計局
今年5月份,我們參加了中國審計學會在湖南長沙舉辦的預算執行審計專題培訓,比較系統地學習了“中國公共預算管理變革”、“部門預算執行審計”、“探索全部政府性資金審計模式提高預算執行審計水平”、“如何開展地方稅收征管審計”、“適應政府收支分類改革深化預算執行審計”等幾個專題,雖然時間很短暫,但受益匪淺。下述點滴感想,供審計同仁分享。
一、看到了思想認識上的差距
無論是馬博士、鮑司長的講解,還是各地方財政審計處負責人介紹的先進經驗,時時都讓我們感受到了認識上的差距、觀念上的差距和工作上的差距。這些差距,需要我們正視和面對,需要我們反思和考量,更需要我們在解放思想中創新縮距。
二、深化了政府預算的認識
1.深化了政府預算資金使用效率的認識。有專家精辟概括人類花錢的四種方式:第一種是用自己的錢做自己的事,既講節約又講效果;第二種是用自己的錢做別人的事,只講節約不講效果;第三種是用別人的錢做自己的事,只講效果不講節約;第四種是用別人的錢做別人的事,既不講節約也不講效果。政府理財恰好屬于第四種,即用納稅人的錢干納稅人的事,所以缺乏效率是顯而易見的。馬博士指出,政府預算資金使用效率明顯低于私人家庭預算的使用效率,這已成為古今中外的一個規律。因此,預算執行審計應立足提高政府預算資金使用績效開展。同時,還需從收入角度來謀劃解決政府預算資金使用效率不高的問題,有效控制和約束政府預算收入的規模,引導納稅人用自己的錢辦好公眾之事,逐步實現“廉價政府”的目標,轉變政府職能。
2.深化了政府預算超收現象的認識。近年來,無論是中央政府,還是地方政府,普遍存在預算收入大幅度超收現象。預算超收既有客觀預測偏低因素,也有明顯的人為色彩。大量的預算超收收入,盡管需要報經人大備案,但其具體使用的自由裁量權卻由各級財政部門斟酌使用,很容易脫離立法監督機構的審查和監督,加重政府財政行為的非規范化程度。因此,預算執行審計應特別關注預算超收收入的分配使用監督。
3.深化了預算執行審計方法的認識。預算執行審計在憲法中予以明確,具有很高的法律地位,目的是確保國家財政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因此,在方法上應堅持從執政為民的角度去思考。一是由收支審計并重向支出審計為主轉變。審收入的實質是審納稅人,代表的是政府部門的利益;審支出的實質是審政府部門,這恰好是預算執行審計的本質所在。二是從家庭理財角度審視政府理財。馬博士指出,家庭理財與政府理財有許多共同點,治大國若烹小鮮。因此,在預算執行審計中,我們應善于用家庭理財的標準去衡量政府理財,多換位思考,這樣就容易找準預算執行中的薄弱環節和問題。
4.深化了全部政府性資金審計的認識。全部政府性資金就是以政府的公權力來歸集,并且政府有權使用或者承擔責任的資金。近年來,浙江省審計廳圍繞審計工作如何更好地為政府行政管理體制改革和財政管理體制改革服務,大膽探索全部政府性資金審計模式,初步形成財政審計一體化發展新格局,提高了預算執行審計水平,得到審計署充分肯定。
令狐安副審計長強調:把全部政府性資金都納入審計監督視野,既是審計職能改革的需要,也是審計工作講大局、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的需要。做好這項工作的現實意義非常重大,它不僅能推動國家整個財政預算管理體制的改革,從更高層次上講對推動國家的民主法制建設、政府職能的轉變等都具有積極的作用。
我們認為實施全部政府性資金審計的現實意義主要有兩點。一是全面履行審計監督職責的需要。全部政府性資金審計帶來的重要突破,在于審計對象的重塑。審計對象不僅僅是一個個的被審計單位,而是資金,是政府運用公權力征集、管理、使用的所有資金,是政府性資金的收入、支出、管理、使用情況和效益。這是對納稅人負責,是審計責任的回歸。二是促進公共財政管理體制建設的需要。近年來,預算外的各類專項資金、基金,以及通過政府各類投融資渠道得到的資金,無論是數量還是規模都已可觀。預算內資金的支出大多具有剛性,政府可調控的余地較??;而數量上占主要部分且主要用于政府基礎設施等建設的非預算管理資金,特別是近幾年規模不斷增大的土地出讓金、政府性債務的管理則明顯滯后,管理體制、決策機制和監督機制相對缺位,征收使用中不規范、不完善、不透明的問題較多。因此,政府在公共財政建立過程中,僅關注預算內資金已遠遠不能適應發展的需要,財政審計視野必須涵蓋包括預算內外的所有政府性資金,做到收入一個籠子,管理一個盤子,支出一個口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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