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4年8月3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經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九次會議通過,并以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32號頒布?!秾徲嫹ā返念C布實施使我國的審計事業得到了很大的發展。為紀念這一歷史性的事件,《審計研究》編輯部在第四期上舉辦了一次筆會,邀請部分長期從事審計工作的專家和從事法律等相關領域的學者對《審計法》的頒布實施進行了回顧和評述。。 中國審計學會會長呂培儉會長認為審計法是推進審計工作發展的重要法寶。國家行政學院副院長袁曙宏教授認為審計監督的獨立性和公開性是關鍵。中國審計學會副會長張以寬教授認為審計法是我國審計事業發展的動力。北京大學法學院姜明安教授強調要全面發揮審計制度的功能。審計署法制司王常松司長重點談了下一步修訂審計法的指導思想。審計署財政審計司侯凱司長認為審計法的頒布為公共資金公開、公正、公平高效的管理提供了保障。審計署金融審計司范鵬司長強調要認真貫徹審計法,堅持走金融機構資產、負債、損益審計路子。中國審計學會秘書長、審計署審計科研所劉英來所長認為要正確認識審計的定位。審計署社會保障審計局石愛中局長認為審計法是國家審計法治的基石。審計署駐鄭州特派辦喬百芳特派員認為審計法是新時期與時俱進的創舉,是審計工作者開拓創新的法寶。廣東省審計廳曾壽喜廳長認為審計法是依法治國的重要保障。(詳見2004年《審計研究》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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