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審計本質的理論與實踐探索
審計本質是審計理論結構的構建基點,也是明確審計目標,履行審計職能的起點。我國審計機關成立25年來的發展歷程,在經濟轉軌、政府轉型的大背景下,始終貫穿著對審計本質的理解逐步深化、概念逐漸清晰、認知不斷趨于一致的理論研究與實踐探索活動。
縱觀國內關于審計本質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國家審計發展的四個關鍵階段,分別是審計機關成立初期的20世紀80年代初期、審計條例出臺的20世紀80年代末期、審計法出臺的20世紀90年代中期、審計法修訂前后的最近幾年。對審計本質的認識主要有6種觀點:
1. 查賬論。認為審計就是查賬或會計檢查,“查賬”就是對審計本質的概括。這種觀點側重于審計方法或審計手段,歷史源遠流長。
2.評價活動論,也稱方法過程論,認為審計是人們對經濟活動與經濟事項的評價活動。該觀點注重從與審計相互作用的外部關系中來認識審計的本質,最早出現于1973年。
3.經濟監督論。認為審計的特有屬性或性質是一種經濟監督活動。該觀點圍繞審計的基本職能來看待審計本質,是我國審計界對審計本質的獨特見解,在20世紀80年代的審計基本理論研究中得到了普遍的肯定。
4.經濟控制論。認為審計的本質是確保受托經濟責任關系全面、有效履行的特殊經濟控制。該觀點從審計產生的歷史根源認識審計本質,我國有學者將其稱為“審計本質認識上的第三次飛躍”。
5.民主與法治工具論。認為現代國家審計是民主與法治的產物,也是推動民主與法治的工具。該觀點從法律與政治的角度認識審計本質,體現了現代國家審計在國家治理中的作用,因其非常抽象,取得社會的廣泛認同可能較為困難。
6.免疫系統論。認為審計本質上是國家經濟社會運行的“免疫系統”,根本目的是維護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推進依法行政,維護社會公平正義。該觀點從馬克思主義國家學說、系統論和科學發展觀的視角形象生動地闡明了“什么是審計”和“為什么審計”的問題,非常便于社會各界的理解,是關于審計本質的綜合性判斷,我們可以將其稱為“審計本質認識上的第四次飛躍”。
“免疫系統”論的科學內涵
上述6種關于審計本質的主流觀點,是一個逐層遞進的關系,是對審計本質認識的不斷深化,其中,“免疫系統”論最能體現審計的時代特征,涵蓋了其他5種觀點的主要內容,充分而準確地揭示了審計本質,全面而科學地涵蓋了現代審計的職能,便于理解,易于記憶,是對現代審計的科學論斷,對指導新時期的審計工作發展必將發揮核心作用。我們可以從兩個方面理解其含義:
一方面,國家審計作為國家政治制度的組成部分,是內生于國家的防御性結構,隨著國家的成長而出現,通過發揮預防、查處、揭示、揭露等“免疫”功能,能夠在第一時間感覺和抵御違法違規、制度不健全、管理不規范等“病害”的風險,或者建議政府整合各種政治資源、經濟資源和社會資源消除“病害”,保障國家經濟社會的健康安全運行。在經濟社會轉型的過程中,改革會遇到諸多阻力與風險,既表現為體制機制上的障礙,也表現為利益沖突、權力尋租導致的重大違法違規問題。因此,“免疫”功能不僅涵蓋了檢查會計賬目、實施經濟監督、做出經濟評價等傳統職能,還擔負著維護國家安全,推進民主法治,保障國家利益的職能。
另一方面,審計產生于所有權和經營管理權相分離的受托經濟責任,在構建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相適應的中國特色審計監督制度過程中,受托經濟責任逐步演化為受托責任,它從個別受托者對特定財產、特定個體的責任,擴大到政府機關對國有資產、社會群體的責任,它既包括受托經濟責任,也包括受托社會責任。黨的十七大報告指出“必須在經濟發展的基礎上,更加注重社會建設,著力保障和改善民生”。隨著政府職能由管理型政府向服務型政府的轉變,國家審計也要從“國家本位”向“民眾本位”轉變,受人民的委托,通過依法獨立地履行“免疫”功能,促進整個社會委托受托關系按既定規則有序運行,不僅要關注經濟領域,在關系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教育、社會保障、醫療衛生等民生領域也要有所作為。
把握現代審計的本質,推動審計工作科學發展
隨著法治政府、服務政府、效能政府、責任政府、透明政府等理念的廣泛認知與確立,政府審計的理念也應隨之作出改變。審計署《2008至2012年審計工作發展規劃》明確了審計的本質是國家經濟社會運行的“免疫系統”。筆者相信,經過一段時間的思考與實踐,這應該成為審計理論界和實務界的共識,并以此為指導,采取多種措施保障“免疫”功能的實現,從以下幾個方面率先實現突破,推動審計工作科學發展。
首先要以推進法治、維護民生、推動改革、促進發展作為審計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重視發揮審計的建設性作用?!鞍l現問題”和“處理問題”僅是審計技術層面最基礎、最低層次的要求,脫離這個要求審計就失去了存在空間。但社會轉型期制度的缺失是影響國家經濟社會運行的深層次風險,也是諸多經濟社會問題產生的根源,從治本的角度考慮,在揭示問題的同時,要從整個行業、整個經濟社會發展的宏觀層面,去認識和分析審計查出的問題,實事求是地進行判斷、做出處理、提出建議,把審計的著力點放到為推動經濟社會的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提供優質服務上來,這也是審計免疫功能的內涵所在。
其次,要堅持開放性和公開性,樹立審計服務理念,滿足社會公共需求。在服務型政府的定位下,國家審計是一個服務部門,其服務對象不僅包括黨委、政府及其組成部門,還包括人大、納稅人、民眾等多元利益主體,審計供給的公共產品必須能夠滿足社會各界的現實需求。要緊緊圍繞經濟和社會發展大局、緊緊圍繞黨和政府的中心工作、緊緊圍繞關系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項,安排好各項審計工作,黨委、政府、人大、人民群眾需要什么,審計就要生產相應的產品滿足這種需要。通過開放審計過程、完善公告制度等方式,為政府和社會公眾提供真實可靠的信息,促進社會各界關注、參與和監督國家財政收支活動,建立和鞏固政府與人民之間的信任關系,提高人民對政府工作的滿意度,減少政府與人民間的信息不對稱程度,最大程度地維護社會和諧。
再其次,要堅持創新,積極探索中國特色的審計之路。創新是審計工作生命力的體現,也是審計取得廣泛認可和“用戶”滿意的基礎。漸進式的改革路徑以及特有的審計體制,決定了我國審計的發展只有借鑒而沒有“拿來”,只有創新而沒有守舊。從發揮“免疫系統”的功能來看,我們在審計的理念、模式、手段、規范和方法等方面都需要進一步創新。(作者:肖振東 審計署駐濟南特派辦財政審計一處;資料來源:2008年9月17日《中國審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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