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推動黨建與業務工作深度融合,提升審計組黨建工作水平,日前,安徽省蕪湖市審計局出臺了《關于加強審計組黨建工作的實施意見》,以政治建設為統領,推動黨建工作向審計實施階段延伸,確保黨建與審計業務工作同謀劃、同部署、同推進、同考核,實現審計成果與黨建成效同頻共振、相互促進。
一是統一“一個標準”。規范臨時黨組織設置標準,按照統籌設置和就近就地原則,在對同一被審計單位派出的審計組設立一個臨時黨組織,負責審計組黨建工作。審計組黨員人數7人以上的建立臨時黨支部;3-7人的,成立臨時黨小組;不足3人的,確定一名正式黨員負責黨建工作。審計組黨建工作負責人原則上由承擔審計項目的科室負責人擔任,科室負責人非中共黨員的可另行確定人選。審計組臨時黨組織設置和黨建工作負責人的確定由市局機關黨總支負責,按規定辦理報批手續。
二是聚焦“兩項任務”。一方面,強化思想政治教育,為審計工作鑄魂強基。要在市局黨組的領導下,協助審計組完成審計任務,加強對審計組黨員干部的教育、管理、監督,充分發揮黨員模范帶頭作用,認真履行工作職責,依法提出審計建議,促進營造風清氣正、干事創業的良好審計現場氛圍,促進審計工作優質高效完成。另一方面,強化紀律作風建設,為審計工作筑牢廉政防線。由審計組黨建工作負責人兼任廉政責任人,對黨風廉政建設負直接領導責任,設廉政監督員,積極組織開展黨風廉政教育,向被審計單位宣傳審計“四嚴禁”“八不準”紀律要求,檢查審計組執行紀律情況,主動征求被審計單位意見,配合派駐紀檢監察組和市局黨總支開展審計現場巡察、審計項目廉政檢查和廉政回訪等工作。
三是抓好“三個環節”。事前定好計劃,成立審計組時按程序確定黨建工作負責人,在制定審計方案時,制定黨建工作計劃,報所在黨支部備案;事中抓好落實,審計實施中注重審計質量和效率目標,通過落實“三會一課”制度,與被審計單位建立黨建聯系機制,開展參觀紅色基地、志愿服務等活動,圍繞審計任務,加強政治理論和被審計單位所涉領域政策法規學習,發揮黨員先鋒模范作用,深入現場一線調查取證,推動審計項目順利實施;事后做好總結,出具審計報告時要對黨建工作進行小結,突出黨建工作計劃落實、與業務工作的融合等情況,審定審計報告時,要一并報告黨建工作和廉政建設情況,并將黨建資料歸類整理后移交所屬黨組織。(黃建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