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和調查部分城市基礎設施、公路、水利等項目,發現投資效益不高的問題非常突出,主要表現在:
1.部分項目未按期建成投產。抽查的28個?。▍^、市)利用國債建設的526個城市基礎設施項目,有136個未按期建成,占25%。工期延誤的主要原因是,項目前期準備不充分,地方配套資金不落實以及項目建設管理不善等。概算投資1.4億元的廣西北海白水塘垃圾處理項目,計劃于2000年底建成投產,由于選定的代理商沒有進口設備代理資格以及進口合同多處違背國際慣例等,導致已付款的關鍵設備供貨中斷,工程拖延至今仍未完工。
2.部分已建成項目運營效果差。抽查已建成的320個城市基礎設施項目,有32個沒有投入運營,18個長期處于試運營或開開停停的狀態,69個運營水平未達到設計能力。投資22.79億元的國家重點建設項目河南省煤氣化工程,從立項到2001年竣工投產歷時16年,期間燃氣市場供求發生重大變化,但項目決策者和建設單位仍堅持按原定規劃進行建設,致使項目建成后只能按設計供氣能力的一半運行,經營陷入嚴重困境,僅2002年度就虧損2億多元。
3.有的工程質量存在重大隱患。審計長江堤防隱蔽工程建設情況發現,部分施工單位買通建設和監理單位,采取各種手段弄虛作假,偷工減料,水下護岸拋石少拋多計,水上護坡塊石以薄充厚,工程質量令人擔憂。抽查5個標段發現,虛報水下拋石量16.54萬立方米,占監理確認拋石量的20.4%,由此多結工程款1 000多萬元,目前部分堤段的枯水平臺已經崩塌;抽查11個重點險段發現,水上塊石護坡工程不合格的標段達50%以上。在該工程建設管理中,有關責任人以權謀私、大肆受賄。此案上報國務院后,有關部門立案查處,目前已逮捕21人。
4.擠占挪用建設資金及損失浪費問題嚴重。湖北省黃岡市政府及有關部門弄虛作假,挪用明珠大道項目國債資金1 167萬元,侵占安居工程用地110畝,興建“形象工程”——東方廣場,挪用資金占該項目國債資金總額的19.45%,嚴重影響明珠大道的建設。合肥市北郊生活垃圾處理項目采用國際先進的焚燒、堆肥和衛生填埋相結合的處理工藝,由于堆肥工藝對垃圾分類收集程度要求高,目前國內不具備這個條件,引進設備試運行4個月即被棄用,垃圾處理改為單一填埋方式,填埋庫容迅速飽和,致使投資1.05億元、設計使用25年的垃圾處理場僅運行了4年就被迫關閉,不得不另行選址建設。
(七)金融機構資產負債損益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1.審計工商銀行總行及21個分行的資產負債損益情況,查出的主要問題是:違規發放貸款,違規辦理票據承兌和貼現。同時發現各類案件線索30起,涉案金額69億元。
一是信貸業務中出現了一些新的風險點。主要表現在個人消費貸款上。一些房地產開發商、汽車經銷商和個人采取弄虛作假的手法騙取住房和汽車等個人消費貸款,有的甚至內外勾結,合謀騙取銀行資金。如工行上海外高橋保稅區支行向“姚康達”一人就發放個人住房貸款7 141萬元,這些資金被用于購買128套住房,炒作房地產。審計抽查工行北京翠微路支行辦理的7.91億元汽車消費貸款發現,4家汽車經銷商用虛假資料騙貸達9 650萬元,占12%。
二是票據市場管理混亂。這次審計共發現工商銀行違規辦理匯票承兌和貼現101億元。在一些地方,無真實貿易背景的票據充斥市場,甚至出現以提供虛假貿易合同、增值稅發票為主要“服務”內容的公司,專門對無真實貿易背景的銀行承兌匯票進行“包裝”,幫助套取銀行資金,從中非法牟利。如洛陽芬萊商貿有限公司與銀行工作人員內外勾結,2002年僅為大連實德塑料工業公司及其關聯企業就“包裝”銀行承兌匯票4.92億元。2001年以來,該公司通過此類“業務”共收取好處費216萬元。
三是民營關聯企業騙貸問題突出。審計發現,不少民營企業采取關聯公司相互擔保等方式,從商業銀行套取巨額貸款,造成信貸資金嚴重損失。如廣東省佛山市民營企業主馮某利用其控制的13家關聯企業,編造虛假財務報表,與銀行內部人員串通,累計從工行南海支行取得貸款74.21億元,至審計時尚有余額19.29億元。這些貸款有許多沒有用于生產經營,而是大量轉入個人儲蓄賬戶或直接提取現金,有些甚至通過非法渠道匯出境外。經初步核查,銀行貸款損失已超過10億元。審計發現后,監察部等正在組織力量深入查處。
2.審計原中國人壽保險公司資產負債損益情況,發現的主要問題:一是擅自改變保險費率、超額退保、非法代理保險業務等不正當競爭問題金額23.74億元。二是將保險資金違規出借、投資和興建辦公樓等24.82億元。審計還發現各類案件線索28起,涉案金額4.89億元。這些問題發生在中國人壽保險公司改制前。審計結束后,人壽保險公司非常重視,隨即開展全面整改,問題正在逐步得到糾正。
3.對交通銀行錦州分行進行專項審計調查,發現2000至2002年,錦州分行與錦州市中級法院、古塔區和凌河區法院聯手作假,用偽造的法律文書上報交通銀行總行核銷175戶企業的“不良”貸款2.21億元。在上述聯手作假過程中,法院不執行相關法律程序,直接向錦州分行提供假案號,由該行風險處起草、打印本應由法院辦理的法律文書,共盜用案號236個,編造假案號110個。實際上,這些被核銷貸款的企業根本不知情,有的還在繼續歸還貸款,歸還的貸款本金及抵押資產的變現收入,被該行全部存入“小金庫”。同時,法院從上述虛假訴訟中收取“訴訟費”,其中錦州市中院和凌河區法院將收取的85.3萬元存入私設賬戶。審計機關將此案移交有關部門查處,已有7人被審查,1人被逮捕。
(八)原國家電力公司領導班子任期經濟責任審計情況
受中組部委托,審計署對原國家電力公司領導班子進行了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審計資產總額10 150億元,占該公司總資產的70%。發現的主要問題:
一是損益不實比較嚴重。該公司2002年決算報表反映當年利潤總額為215億元,經審計確認應為247億元,凈增加32億元,調增15%。1998至2002年,累計少計利潤78億元。損益不實的原因,主要是少計收入、收益和多列成本。
二是決策失誤造成重大損失。抽查該公司投資、借款、擔保、大額采購和重大股權變動項目6818個,有損失或潛在損失的項目631個,金額78.4億元,其中因個別領導人違反決策程序或擅自決策造成損失或潛在損失32.8億元,占42%。主要是以前年度下屬公司造成的。如1994至1996年,北京供電公司總經理趙某在公司不具備獨立法人資格的情況下,擅自為北京威克瑞公司提供擔保,本息合計11.2億元。由于威克瑞公司瀕臨破產,經法院判決,北京供電公司承擔部分賠償責任,造成損失4.57億元。
三是國有資產流失比較嚴重。審計發現國有資產流失45億元。其中,因違規處置資產、通過關聯交易讓利,造成國有資產向三產企業流失29.7億元,占66%;因違規對外投資、借款、擔保以及其他違法違規問題,造成流失15.3億元。
這次審計查出該公司涉嫌個人經濟犯罪案件線索12起,涉案金額10億元。如原中國電力企業聯合會副理事長(副部級)林某在任華中電業管理局局長、華中電力集團公司總經理期間,以權謀私,其女兒、女婿等在承包電力工程、向電力單位供貨中暗箱操作,弄虛作假,非法牟利8 300萬元。此案正在進一步查處中,林某等35人已被逮捕。
這次中央預算執行審計結束后,審計署對查出的問題依法進行了處理。對違反財政財務法規的問題,已下達審計處理決定,要求有關單位予以糾正;對制度規定不完善、管理不規范的問題,有關部門根據審計署的建議,正在建章立制,完善內部管理;對執行國家政策中存在的問題和重要項目的審計情況,審計署及時向國務院作了報告,國務院責成有關部門研究整改;對涉嫌經濟犯罪的案件線索,已按有關規定移送司法機關或紀檢監察部門立案查處。這次審計查出問題的全面整改情況,國務院將在今年年底前向全國人大常委會作出專題報告。
二、加強中央預算管理的意見
(一)細化中央補助地方支出預算,增強資金分配的透明度
當前中央補助地方支出已占中央財政總支出的一半以上,但財政部在每年編制和報告中央財政總預算時,未將其細化到地區和項目,使資金的分配缺乏透明度,也影響地方完整、準確地編報財政預決算,不利于政府和人大加強預算管理和監督。國務院已要求財政部采取積極有效的措施,進一步清理整合專項轉移支付項目,控制專項轉移支付規模,提高一般性轉移支付的比重;要細化中央補助地方支出預算,編制分地區、分項目的詳細預算,增強資金分配的透明度。地方各級財政應將上級補助收入及其分配使用情況,完整地編入本級預決算,接受同級政府和人大的監督。
(二)完善政府投資管理和審批體制,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近年來,政府基礎設施投資規模不斷擴大,但在項目規劃、決策、審批和管理中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視的問題。國務院要求國家發改委等部門進一步研究完善政府投資的決策機制,合理劃分中央與地方的投資事權,提高項目規劃和決策的科學化水平;協調各職能部門合理安排投資計劃,更好地履行宏觀管理與調控職責;逐步建立健全政府投資項目績效評估制度以及建設責任追究辦法,加強對項目建設的監督檢查,促進提高財政資金的投資效果。
(三)改進稅收管理機制,堅持依法治稅
目前,各級稅務機關仍采取“基數加增長”的模式確定稅收計劃,計劃與實際往往存在較大出入,且將計劃完成情況作為考核和獎勵稅務機關的重要依據。這種計劃管理和考核機制,導致一些稅務機關根據計劃完成情況,人為調節進度,嚴重影響稅收收入的及時完整。從對788戶企業稅收征管情況的審計調查看,少征稅款的80%左右是由稅務機關人為調節造成的。國家稅務總局將在認真調查研究的基礎上,完善現行的稅收管理機制,推行稅收征管綜合質量考核,引導各級稅務機關嚴格依法治稅,杜絕人為調節稅收進度現象的發生。
(四)強化國有商業銀行內部控制,防范和化解金融風險
從近幾年審計情況看,國有商業銀行重大違法違規問題和經濟案件時有發生,而且呈現出新發案件多、涉案人員層次高、涉案金額大的特點。究其原因,與銀行的一些分支機構依法經營意識不強,內部控制機制不完善,特別是對一些分支行的“一把手”管理監督不力有很大關系。國有商業銀行要結合深化金融改革,堅持依法經營,正確處理市場開拓與風險控制的關系,防止發生新的風險;商業銀行及其內部各分支機構之間要建立行之有效的信息溝通機制,加大對企業跨地區、跨行辦理貸款的監控力度,切實防范重大騙貸等案件的發生;要加強內部控制制度建設,狠抓對各級機構“一把手”的教育和監督,建立嚴格的領導責任追究制度,切實防止權力失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