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6月27日在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八次會議上 李金華
委員長、各位副委員長、秘書長、各位委員:
我受國務院委托,向全國人大常委會報告2006年度中央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情況,請予審議。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和《中央預算執行情況審計監督暫行辦法》的規定,審計署對2006年度中央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進行了審計。在審計工作中,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加強了對涉及國民經濟宏觀調控和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建設的重要資金和項目的審計,注意把握總體情況,揭露突出問題,從體制機制上分析原因,提出建議,促進規范管理。主要審計了財政部具體組織中央預算執行情況,中央轉移支付資金管理使用情況,發展改革委組織分配中央政府投資情況,中央部門及其所屬單位預算執行情況,社?;?、天然林資源保護工程資金和三峽庫區移民資金的管理使用情況,三峽水利樞紐工程和收費公路的建設管理情況,以及3家股份制銀行資產負債損益情況,8戶中央企業領導人員經濟責任履行情況和5戶中央企業效益情況。
2006年,在黨中央、國務院的堅強領導下,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取得重大成就,中央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總體情況較好。中央財政總收入21 243.89億元,完成預算的110.2%;中央財政總支出23 492.85億元,完成預算的105.7%;中央財政赤字2748.96億元,比全國人大批準的赤字減少201.04億元。超收收入2585億元,經全國人大批準主要用于經濟社會發展薄弱環節的投入、解決歷史欠賬、削減財政赤字和建立中央預算穩定調節基金。
——繼續實施穩健的財政政策,保障宏觀調控目標落實。中央財政進一步壓縮預算赤字和國債投資規模,積極調整和完善相關稅收政策,優化財政支出結構,增強了財政宏觀調控的針對性和有效性,保證了經濟平穩較快發展。
——增加財政投入,穩步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中央財政用于“三農”的支出達3397億元,比上年增長14.2%。通過實施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擴大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改革試點范圍和建立多元化的支農投入機制等措施,促進了農業生產、農民增收和農村發展。
——重點支出得到保障,社會事業加快發展。按照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要求,中央財政支出重點向社會事業傾斜,用于社會保障、衛生和文化事業的支出分別為2023.03億元、138.03億元和122.97億元,增長23.7%、65.4%和23.9%,突出改善社會發展薄弱環節,促進了經濟社會協調發展。
——加大科技教育投入,促進提升國家發展實力。中央財政用于科技、教育的支出分別為774.34億元、538.33億元,增長29.2%、40.1%,有效支持了科技創新,促進了教育事業全面發展。
——繼續加大轉移支付力度,推進解決地區間財力失衡問題。中央財政著力完善一般性轉移支付穩定增長機制,加大“三獎一補”政策實施力度。對地方的一般性轉移支付支出1529.85億元,增長36.6%;“三獎一補”支出235億元,增長56.7%,進一步緩解了縣鄉財政困難。
各部門、單位在做好2006年度中央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工作的同時,對去年審計發現的問題已認真整改,并根據審計建議完善制度規定121項。審計發現的106起重大違法犯罪案件線索移送司法機關和紀檢監察部門查處后,有94人被逮捕、起訴或判刑,177人受到黨紀政紀處分。國務院已將去年審計查出問題的糾正情況,向全國人大常委會作了專題報告。
從審計情況看,中央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中還存在一些違法違規和管理不規范的問題,需要通過深化改革和加強管理逐步解決。
一、財政部具體組織中央預算執行審計情況
審計結果表明,2006年,財政部認真貫徹實施穩健的財政政策,著力完善預算管理制度。一是逐步深化國庫集中支付改革,所有中央部門都納入了集中支付范圍。二是嚴格控制項目支出申報規模,初步建立了中央部門項目庫和項目評審制度。三是穩步推進績效考評試點工作,制定了分行業績效考評管理辦法。四是規范了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制定實施了暫行辦法。這次審計發現以下問題:
1.截至2006年底,財政部對以前年度安排未用和結余的項目資金174.22億元長期掛賬,未清理繳回預算。這種做法削弱了預算的約束力,不利于政府和人大對這部分資金的管理和監督。
2.2006年,財政部在年度預算執行中追加部門預算816.5億元,占年初批復部門預算的12%。而且在批復的部門年初預算中,部分資金未細化到具體單位和項目。抽查9個部門2006年預算有96.85億元未細化,占這些部門財政撥款項目支出預算的35%。這種做法容易產生資金分配的隨意性。
3.2006年,財政部在部門預算之外,按國債發行額的一定比例提取國債發行業務經費4500萬元,安排人民銀行3615萬元、財政部885萬元,主要用于職工補貼、宣傳費、會議費等日常開支。財政部在部門預算之外不應單獨安排這兩個部門國債發行業務經費,有關支出應全部在部門預算中安排。
4.應繳未繳預算收入45.36億元。具體是:國債轉貸資金回收專戶存款利息16.11億元,14家中央外貿企業1999年以前欠繳中央財政的利潤等29.19億元,國家農發辦截至2005年底取得的投資參股產業化經營項目股權收益分紅599.11萬元。財政部應采取措施收繳這部分資金,并納入預算管理。
5.2006年,中央集中的彩票公益金138.8億元,支出110.28億元,主要用于補充社?;?、醫療補助等。這些資金在財政預算外專戶管理,由相關部門分配使用,未納入預算。國務院辦公廳在《關于2003年度中央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審計查出問題糾正情況的報告》中表示,“財政部擬從2006年起將彩票公益金納入預算,并實行??顚S谩?。財政部要按國務院要求,與有關部門研究,將這部分資金納入預算管理。
6.2006年,中央財政統借統還外債借款7.37億元安排的項目支出和國際金融組織貸款還貸準備金年末余額493.13億元,未進入預算。上述做法,不符合預算法和預算會計制度的規定,影響了中央預算的完整性。
7.2004至2006年,財政部在預算中安排下崗職工微利項目貸款貼息資金55億元,實際執行2.85億元,僅占5.2%。財政部應采取措施進一步提高預算編制的準確性,督促相關部門保證這項政策目標的實現。
8.2003至2005年,財政部、稅務總局批準6戶金融保險企業,用工效掛鉤辦法核定的職工工資作為企業所得稅納稅扣除額,致使這些企業納稅工資扣除額大大高于未實行這種辦法的企業,減少了企業所得稅。據測算,6戶企業僅2005年就因此少負擔所得稅60多億元。這種做法有悖公平稅負原則,也不利于發揮稅收調節行業收入分配的作用。財政部、稅務總局應研究加以改進。
財政部對上述問題高度重視,正在積極研究整改措施。
二、中央轉移支付資金審計調查情況
審計調查遼寧、陜西、內蒙古、湖南、貴州5?。▍^)中央轉移支付資金的管理使用情況表明,近年來,中央轉移支付資金逐年增加,管理不斷加強,支出結構逐步優化。中央財政2005年對5?。▍^)的轉移支付總額為2094.21億元(其中專項轉移支付824.49億元),是1994年的5.8倍,在增強中央政府調控能力、緩解地方財政壓力、保障中央重大戰略決策落實、促進經濟社會發展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但在專項轉移支付管理方面仍存在一些亟需改進的問題。
1.項目設置交叉重復,資金投向較為分散。據不完全統計,2005年中央財政補助5?。▍^)的190項專項轉移支付中,有53項存在內容交叉重復的問題,涉及資金56.66億元;按項目分配的有92項,涉及資金299.22億元,具體分配到30818個項目單位。其中10萬元以下的項目9415個,平均每個項目僅3.4萬元。
2.部分項目計劃與實際需要脫節。2005年,中央對5?。▍^)的專項轉移支付中,36.3%直接分配到具體項目。盡管這些項目是經過逐級申報和層層審核確定的,但部分項目仍存在計劃與實際脫節的問題。如內蒙古自治區準格爾旗等4旗(區)在2000年9月前已完全禁牧,但2003至2005年中央財政仍安排8677萬元轉移支付資金用于4旗(區)退牧還草圍欄建設。有些地區根據當地情況對已批準的項目作了部分調整,雖不符合有關規定,但符合實際需要。如湖南省株洲市根據有的學校即將撤銷或生源減少的情況,調整了2005年中央下達的8個農村中小學危房改造項目,避免了資金浪費。
3.部分資金未在當年撥付使用。截至2005年底,5?。▍^)本級尚有95.28億元專項轉移支付資金未能下撥,占中央撥付資金總額的11.6%;抽查的25個地(盟、市)和37個縣(市、旗)滯留資金比例分別達11.2%和30.2%。這種狀況直接影響資金的有效使用。
對上述問題,國務院已責成財政部等部門認真研究,提出解決辦法。
三、發展改革委組織分配中央政府投資審計情況
2006年,發展改革委組織分配中央預算內和國債專項投資共1312.25億元。截至2006年底,除16億元國債投資結轉下年外,其他資金計劃已下達完畢。審計結果表明,在組織分配中央政府投資過程中,發展改革委認真落實《國務院關于投資體制改革的決定》,加強計劃管理,優化投資結構,規范審批程序,管理水平有了較大提高。國債投資計劃下達進度明顯加快,年底國債投資結轉總額比上年下降72.4%。同時,審計也發現一些問題。
1.2006年10月,發展改革委批復宜昌至萬州鐵路項目建設調整方案,將國務院確定的項目概算總投資由167億元增加到225.7億元,增幅達35.1%。發展改革委應將上述概算投資調整情況報國務院審批或核準。
2.去年審計曾發現發展改革委向尚未批復可行性研究報告的5個項目下達投資計劃的問題。2006年,發展改革委再次向其中仍未批復可行性研究報告的4個項目下達投資計劃7.5億元,還向未批復初步設計的“中央直屬水文基礎設施建設工程”等3個項目下達投資計劃2.05億元。發展改革委應嚴格按照基本建設程序下達投資計劃,今后不要再出現此類問題。
3.2004年,經國務院批準,由發展改革委代表國家出資,分別成立4家“國家石油儲備基地公司”,負責4個石油儲備基地的建設和運營管理。截至2006年底,4個基地已完成大部分投資。在項目建設管理中,發展改革委未報經國務院批準自行將總投資調增28.5%。同時,發展改革委具有項目申報、概算審批、投資安排、建設管理和建成后運營管理等多種職責,不利于實行公司化管理,不符合政企分開原則。
發展改革委對上述問題高度重視,多次研究并提出了具體的整改措施,多數問題已整改。
四、中央部門預算執行審計情況
今年共審計56個中央部門,并延伸審計434個二級預算單位。審計結果表明,中央部門2006年預算執行總體情況較好,預算和財務管理水平有了明顯提高。一是預算分配和批復工作得到加強。56個中央部門年初預算批復到位率為95%,其中41個達到了100%。二是內部管理進一步完善。56個中央部門在審計前都開展了自查,各部門普遍采取措施糾正自查中發現的問題。三是違法違規和管理不規范問題有所減少。24個上年度接受過審計的部門,本次審計發現問題金額下降了53%。但在部門及其所屬單位的預算管理中仍然存在一些問題。
這次審計發現部門本級存在的問題348.53億元。其中:管理不規范問題331.15億元,占95%;違法違規問題15.24億元,占4%;損失浪費問題2.14億元,占1%。主要是:
1.環??偩?、煙草局、民航總局3個部門多報多領財政資金8489.2萬元。主要方式有編制虛假項目、重復申報項目、超標準申報、多報本單位人數等。如環??偩?006年重復申報全國土壤環境質量狀況調查與評價項目,獲取財政資金3124萬元。
2.南水北調辦、海關總署等33個部門擠占挪用財政資金和其他專項資金等8.59億元。具體是:用于購建辦公樓、對外投資等5.6億元,彌補本單位日常開支、發放津貼補貼等2.09億元,超撥款范圍、超預算級次或超標準撥付款項8994.84萬元。
3.供銷總社、新聞出版總署等15個部門截留、少報和轉移資金等3.94億元。具體是:截留、少報、應繳未繳專項資金1.83億元,采取隱瞞收入、虛列支出等手段轉移資金1.3億元,存放賬外8140.61萬元用于發放補貼等。
4.衛生部、國家信息中心等12個部門存在違規收費或未嚴格執行非稅收入管理規定的問題,涉及金額1.85億元。具體是:7個部門自定項目收費、無證收費或向企業收取贊助5735.83萬元,3個部門未將房屋租金、捐贈等非稅收入1.16億元納入“收支兩條線”管理,兩個部門未及時上繳非稅收入1184.97萬元。
5.煙草局、教育部等19個部門存在預算不細化、不完整和批復不及時等問題,涉及金額190.03億元。
同時,審計還發現部門所屬單位存在的問題120.27億元。其中:管理不規范問題41.66億元,占35%;違法違規問題53.48億元,占44%;損失浪費問題25.13億元,占21%。主要是:
1.鐵道部、廣電總局等6個部門所屬的9個單位采取虛列項目、虛報支出或多報人數等方式套取財政資金1404.54萬元。
2.發展改革委、文化部等25個部門所屬的92個單位挪用財政資金和其他專項資金等27.54億元。具體是:用于歸還借款、基本建設及對外投資等26.4億元,用于發放勞務費、津貼補貼等7327.81萬元,用于日常支出4032.61萬元。
3.電監會、勞動保障部等23個部門所屬的33個單位采取隱瞞收入、虛列支出等方式轉移資金5.91億元,其中5.45億元未納入法定賬冊,部分用于發放職工獎金福利等。如截至2006年底,電監會所屬中國電力企業聯合會資產管理中心管理的對外投資和事業基金1.75億元,未納入統一核算;該電力企業聯合會還用已作廢的財務印鑒先后開設3套賬戶,2004至2006年截留投資收益及所屬單位上繳款等收入3451.63萬元,支出3026.38萬元,主要用于發放職工獎金補貼。
4.中科院、水利部等13個部門所屬的50個單位對外投資管理不嚴,轉制不規范,少計國有資產和權益等,涉及金額22.84億元。具體是:5個部門所屬的39個單位在轉制和對外投資過程中,少計國有資產和權益20.12億元;4個部門所屬的7個單位出借資金、對外投資造成國有資產損失或潛在損失2.29億元;5個部門所屬的5個單位擅自處置、核銷或低價出售國有資產4300.05萬元。
5.農業部、國資委等11個部門所屬的16個單位違規收費或未嚴格執行非稅收入管理規定,涉及金額2.49億元。具體是:6個部門所屬的8個單位自行設立收費項目或持過期的收費許可證收費7950.72萬元;5個部門所屬的6個單位未執行“收支兩條線”規定,涉及金額1.62億元;3個部門所屬的3個單位未及時上繳非稅收入730.99萬元。
6.民航總局、信息產業部等4個部門所屬的5個單位存在未經批準和超標準、超概算建設辦公樓、培訓中心等問題,涉及金額17.39億元。
在中央部門預算執行審計中,共發現經濟犯罪案件線索17起,涉案人員28人,已移送有關部門查處。
審計署還對中央部門的25個項目開展了效益審計調查,延伸了600多家相關單位和1000多個子項目,涉及基本建設、對外投資、設備采購等方面。審計調查資金額299.91億元,共發現資產閑置、資金滯留、損失浪費等問題20億元。審計署從完善制度、加強管理等方面提出了110條意見和建議。
對上述問題,屬于管理不規范的問題,已要求相關部門盡快糾正。屬于違法違規的問題,審計署已依法下達審計決定。在審計過程中,已有18個部門及時整改了審計查出的各類問題107.54億元。
此外,根據全國人大常委會和國務院的要求,審計署對25個中央部門2006年度決算(草案)進行了審計,并延伸審計了203個所屬單位,查出各類問題22.67億元,占審計資金量的6.2%。對這些問題,審計長已簽署意見,要求予以糾正。
五、中央部門所屬單位審計調查情況
結合中央部門預算執行審計,審計署對31個中央部門所屬單位的設立、運轉和管理情況開展了審計調查。據不完全統計,截至2005年底,31個中央部門共管理各級各類單位(不含經國務院批準的職能司局等內設機構和派出、分支機構)5074個,資產總額4479.78億元,在職人員164.12萬人。其中,事業單位2212個,占43.6%;國有獨資和控股企業2862個,占56.4%。這些單位約三分之一是1998年后成立的。審計調查表明,1998年以來,黨中央、國務院對政府機構進行了兩次大的改革,對黨政機關辦實體也進行了數次清理,收到了比較明顯的成效。但部門所屬單位設立和管理中還存在諸多問題,有的還比較嚴重。
一是一些部門的部分行政職能由所屬單位承擔。抽查25個部門發現,有11個部門所屬的73個事業單位承擔了部分審批、監督、管理等行政職能;有3個部門所屬的10個社團組織利用掛靠在中央部門的特殊地位和日常工作聯系,直接或間接參與行使了部分行政職能;有7個部門所屬的42個各類中心辦理了部分本應由行業組織或社會中介機構承辦的技術性、事務性公共服務職能。截至2006年底,上述125個所屬單位通過代行行政職能,取得收入4.56億元。
二是一些部門辦實體問題仍未得到根本解決。據對25個部門的不完全統計,許多部門及所屬單位興辦了一些經濟實體,在這些實體中,有22個是部門(含內設司局)直接開辦或管理的。許多實體依附于機關相關職能和資源,其經營范圍和業務活動與部門及所屬單位履行職責、分配和使用資金等業務工作相關,還有一些實體壟斷了某些行業的相關領域,不利于形成公平的市場競爭。
三是所屬單位依托部門權力收費的現象比較突出。抽查26個部門所屬的138個單位的收費情況發現,有5個部門將享有的收費權轉移、分散到下級單位,涉及收費4.84億元,僅2005和2006年,這些單位就因此受益1.15億元;有12個部門所屬或管理的28個單位依托部門的權力、影響及公共資源等收取費用,涉及45個收費項目,僅2006年收費就達3.37億元,比上年增長10.8%。調查表明,收費已成為一些部門所屬單位最為重要的資金來源,有的甚至依靠收費生存,有些單位收費資金管理比較混亂。
造成上述問題的原因主要是,行政管理體制改革尚未完全到位,行政職能界定不清,對部門行使權力的監督不到位;部門所屬單位的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沒有完全理順,許多所屬單位離開部門的資金、政策支持和權力影響很難生存,有的部門還通過所屬單位謀取自身利益;政府機構改革過程中,所屬單位成為消化部門分流人員的重要途徑。
對上述問題,國務院已責成有關部門研究提出解決措施。
六、財政專項審計和審計調查情況
(一)社會保險基金審計情況。
根據國務院的部署,審計署組織對29個省本級和省會城市、5個計劃單列市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和失業保險基金進行了審計,并延伸了部分城市。這些省市本級2005年三項基金收入3128.46億元、支出2203.14億元,分別占全國三項基金當年收支總額的50.7%和46.5%;至年底累計結余2918億元。從審計情況看,地方各級黨委、政府高度重視社會保障工作,能夠認真執行國務院關于保險基金征繳、支付和管理的有關規定,在規范籌資機制、保證基金按時足額發放、加強管理和監督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社會保險基金管理的總體情況較好,但還存在一些問題。
審計發現1999年及以前發生的違法違規問題23.47億元,大多是涉及保險基金安全和完整的問題。由于當時三項保險基金財務會計制度尚不健全,一些地方為保值增值,出借和投資了一部分基金;有些社保機構動用部分基金購建了辦公樓或其他房產。這些問題雖經有關部門查處,但部分基金至今不能收回。
審計發現2000年以來發生的違法違規問題47.88億元,主要是:用于彌補“補充醫?;稹奔敖杞o企業等16.69億元;用于委托金融機構貸款、對外投資等5.44億元;用于購建辦公用房及彌補行政經費等3200萬元;未按規定實行專戶管理23.37億元。
有關地方政府針對審計查出的問題制定了整改措施,已償還被擠占挪用的基金15億元。審計署已向社會公告該項審計結果。
(二)天然林資源保護工程資金審計情況。
國務院確定從2000至2010年在17個?。▍^、市)實施天然林資源保護工程,規劃投資962億元。這次審計的8?。▍^)2004至2006年天保工程計劃投資159.7億元,截至2006年6月實際到位資金143.4億元。審計資金總額49.3億元,占8?。▍^)實際到位資金的34.4%。從審計情況看,8?。▍^)天保工程建設總體進展順利,公益林建設任務和森林資源管護責任基本落實,森林采伐量得到有效控制,森工企業富余職工安置任務總體完成。審計共查出虛報冒領、挪用滯留等違規問題1.3億元,占審計資金總額的 2.7%。
國家林業局和有關地方政府對天保工程資金審計發現的問題十分重視。國家林業局提出開展天保工程實施情況大檢查、進一步完善規章制度、加大對各地整改工作的督辦力度等7項措施,各地已糾正違法違規問題5093萬元。審計署已向社會公告該項審計結果。
(三)三峽水利樞紐工程和三峽庫區移民資金審計情況。
截至2005年底,三峽水利樞紐工程累計籌集資金1220.31億元,實際完成投資642億元(不含移民工程)。這次審計的重點是資金管理、工程建設和綜合效益等情況。從審計情況看,國家有關部門、三峽總公司和各參建單位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的決策和部署,克服工程建設周期長、任務重、技術復雜等困難,加強工程建設管理,不斷探索創新,保證了工程建設順利進行。資金管理使用總體較好,未發現挪用和嚴重侵占建設資金的問題,三峽基金做到了??顚S?。
這次審計發現的問題主要是:一些中小合同項目沒有嚴格執行招投標制度,部分單項工程監理工作比較薄弱,未嚴格落實工程質量事故責任追究制度。抽查48個金額1000萬元左右的中小合同發現,有21個未招標,涉及金額3.13億元,占應招標金額的51%;抽查合同金額為53.01億元的部分工程發現,施工單位違規轉分包8.65億元,收取管理費5345萬元;抽查6家監理單位的1448名監理人員發現,有740人沒有監理資質。此外,還查出結算管理和合同管理不夠嚴格增加建設成本4.88億元等問題。
對這些問題,三峽總公司和有關參建單位正在積極整改,已完善了三峽工程招投標、合同、采購、監理、質量、結算等管理制度,并糾正違法違規問題1.39億元。
三峽庫區移民搬遷安置工作規劃2009年完成。截至2005年底,國家已累計投入三峽移民資金510億元,完成搬遷移民111.32萬人,占規劃任務的98.5%。審計重點檢查了湖北省、重慶市本級及其所屬10個區(縣)移民資金管理使用、移民安置和后期扶持等情況。從審計情況看,移民搬遷安置資金能夠及時下撥,補償款能夠按照國家規定的標準發放給移民戶和個人,資金管理使用情況總體較好。這次審計發現的問題是:一些部門單位違規使用、虛報多得移民補償和政策性補助資金2.89億元,主要用于非移民項目建設、行政經費開支、平衡預算等;移民培訓費支出結構不合理,移民技能培訓支出占比較低;部分移民后期扶持項目實施緩慢。這次審計還移送涉嫌違法犯罪案件線索5起。
針對移民資金審計發現的問題,三峽辦成立了整改工作檢查指導組,大部分問題已糾正。審計署已向社會公告該項審計結果。
(四)收費公路審計調查情況。
這次審計調查的北京、河北等18?。ㄊ校┦召M公路總里程8.68萬公里,占這些?。ㄊ校┦召M公路總里程的65%,占全國的45%。從審計調查情況看,“貸款修路、收費還貸”政策的實施,對加快公路建設,促進經濟社會全面發展發揮了重要作用。審計調查發現,收費公路的建設、運營和管理存在一些問題。
一是一些地方過度依賴貸款建設收費公路,債務負擔偏重?!笆濉逼陂g,除北京和上海外,16?。ㄊ校┬略龅亩壱陨瞎?,有67%為收費公路,截至2005年底,云南、四川、黑龍江、重慶4?。ㄊ校┑氖召M公路占二級以上公路的比例均超過了80%。這些收費公路的投資中,銀行貸款等債務性資金占較高比例,如浙江、河南等10?。ㄊ校笆濉逼陂g的收費公路投資共6400多億元,其中有4700多億元為貸款等債務性資金,占73%。大量貸款使收費公路債務負擔偏重。截至2005年底,18?。ㄊ校┦召M公路銀行貸款余額高達8000多億元。
二是部分公路違規收費,增加社會負擔。審計調查發現,16?。ㄊ校┰?00條(段)公路上違規設置收費站158個,截至2005年底違規收取通行費149億元;7?。ㄊ校┨岣呤召M標準,多征收通行費82億多元;12?。ㄊ校┑?5條經營性公路,由于批準收費期限過長,獲取的通行費收入高出投資成本數倍乃至10倍以上,成為“高價公路”,按地方政府核定的收費期限和2005年的收費水平測算,將增加一定的社會負擔。
三是部分收費公路經營權轉讓不規范,造成國有資產重大損失。審計抽查10?。ㄊ校?06個公路經營權轉讓項目發現,地方政府越權和違規審批的項目有64個,占60%;部分轉讓資金來源不合規,18個轉讓項目獲取的243億元資金中,有170億元是受讓方用被轉讓公路作質押獲取的銀行貸款支付的,占70%;一些項目招投標流于形式,不經評估或壓低轉讓價格,造成國有資產損失。如安徽省于2003年以邀請招標的方式,違規壓低評估價格,將合肥—巢湖—蕪湖高速公路的經營權轉讓給上海一民營企業,2005年底又高價回購,一出一進,損失資金12.4億元。這次審計調查共發現涉嫌違法犯罪案件線索13起,已移送有關部門查處。
對審計調查發現的問題,有關地方正在積極整改。
七、其他財政收支審計情況
(一)3家股份制銀行資產負債損益審計情況。
對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和招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總行及部分分支機構2005年資產負債損益情況的審計結果表明,3家銀行通過股份制改革,公司治理結構不斷完善,經營管理水平進一步提高,較好地實現了資產規模、質量、效益的協調發展。這次審計共查出各類違法違規問題155.61億元,主要有:
一是房地產信貸業務存在較多問題。審計發現這方面的違法違規問題51億元。一些銀行分支機構未嚴格執行國家房地產信貸政策,審核把關不嚴,有的違規向不符合貸款條件的房地產企業發放貸款,有的違規向土地儲備機構發放土地儲備貸款,有的發放虛假個人按揭貸款,或擅自放寬貸款條件,違規提供“優惠”按揭貸款。一些房地產商采取虛假按揭、虛增注冊資本或虛抬房價等手段套取貸款,有的甚至利用貸款資金囤積土地。還有一些單位通過委托貸款業務,將信貸資金或其他不能用于借貸的資金違規投入房地產市場,如上海市國有資產經營有限公司將從招商銀行上海靜安寺支行取得的年利率為5.022%的流動資金貸款2.9億元,以委托貸款的方式,按8%的年利率轉貸給了房地產開發公司。
二是結算業務違規問題比較普遍。審計發現這方面的違規問題21.5億元。一些銀行分支機構為爭奪客戶和存款,未嚴格按規定辦理開立賬戶、大額提現和匯款轉賬等業務,給一些單位和個人虛假驗資、違規套現和賬外存放資金等提供了便利。有的銀行分支機構在辦理結匯業務中把關不嚴,使得一些企業和個人得以通過頻繁小額結匯等手段逃避外匯監管。
三是金融領域的違法犯罪問題仍時有發生。這次審計發現各類涉嫌違法犯罪案件線索37起,涉案金額102.49億元,涉案責任人55名。
此外,審計還查出會計核算不實問題9億元,私設“小金庫”3.29億元。
(二)8戶中央企業領導人員經濟責任審計情況。
對三九企業集團等8戶中央企業領導人員的經濟責任審計,檢查資產總額2916億元,占這些企業賬面資產總額的63%。三九企業集團原法定代表人趙新先因涉嫌經濟犯罪被立案查處,其他7戶企業的領導人員未發現有個人經濟問題。審計結果表明,這些企業領導人員在任職期間,大多數都能夠認真履行職責,積極加強管理,不斷深化改革。大多數企業經營結構得到優化,內控制度逐步完善,效益有所提高。但這些企業在經營管理方面仍存在一些問題。
一是損益不實問題依然存在。這次審計查出8戶企業有的多計利潤43.72億元,有的少計利潤33.35億元。有的企業還通過轉移截留收入等方式,將大量資金存放賬外,審計發現賬外賬戶18個,累計存入資金16.1億元,大部分用于對外投資和發放職工福利。
二是決策失誤、管理不善問題仍較突出。抽查8戶企業的338項決策事項發現,因違反決策程序、決策失誤和管理不善等,造成損失或潛在損失54.87億元、國有資產流失13.75億元。
這次審計查出個別企業領導人員或經營管理人員濫用職權、以權謀私、違規轉移國有資產等涉嫌違法犯罪案件線索22起,已移送有關部門查處。
此外,審計署還對5戶中央企業效益情況開展了審計調查,發現部分企業未能完成節能降耗目標、個別生產企業造成比較嚴重的環境污染、一些企業財務管理不規范等問題,還移送涉嫌違法犯罪案件線索9起。
13戶企業高度重視審計發現的問題,從完善內部控制、健全經營機制等方面制定了整改措施,已完善制度規定79項。
對上述中央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審計發現的問題,審計署已依法出具審計報告、下達審計決定。對涉嫌違法犯罪的案件線索和應當追究責任的人員,依法移交司法機關、紀檢監察部門和有關部門查處;對制度規定不完善、管理不規范的問題,建議有關部門建章立制,切實加強內部管理;對涉及國家政策方面的問題和一些重大項目的審計情況,審計署已向國務院作出專題報告。下一步,國務院將督促有關部門、單位認真整改。全面整改情況,國務院將在今年年底前向全國人大常委會作出專題報告。
對各部門、單位的審計結果和整改情況,審計署將依法予以公告。
針對這次中央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審計發現的問題,提出以下意見:
第一,進一步增強嚴格執行預算的自覺性,切實做到依法行政、依法理財。
嚴格執行預算,維護政府預算的權威性和嚴肅性,是各級政府和各部門的重要責任。但從目前情況看,一些地方和部門預算執行的隨意性還比較大,部分資金的分配和使用脫離預算管理,預算約束力還不夠強。這些問題的存在,固然有制度不健全、不完善等方面的因素,但一些地方和部門依法行政觀念不強、嚴格執行預算的自覺性不高也是重要原因。為此,各級政府和各部門要進一步增強法律意識,從維護國家利益和政令統一的高度,提高預算執行的自覺性;要按照先有預算、后有支出、無預算不支出的原則,完善預算管理制度,依法規范政府收支行為;要強化預算監督,落實預算執行責任,確保執行到位。
第二,切實提高預算編制的科學性,增強預算約束力。
從近幾年審計情況看,年初預算不夠細化、年度執行中追加較多、資金撥付不及時等問題在中央本級預算中已存在多年,一直沒有很好解決。這不僅影響預算的嚴肅性和約束力,也使部門預算改革難以達到應有效果。為此,財政部要盡快建立科學合理的支出標準和預算定額,進一步細化預算,提高年初預算資金分配的到位率。中央各部門要建立和完善項目庫,打好預算編制基礎;逐步公開部門預算,建立預算執行的日常監督機制;加強支出預算的測算,并按照批復的預算嚴格執行,增強預算的剛性約束。
第三,改進中央專項轉移支付項目決策和管理機制,加強監督檢查。
中央轉移支付資金管理中存在的問題,有財政體制上的原因,也有管理不到位的因素,需要通過改革和完善現行轉移支付制度逐步加以解決。要研究優化中央轉移支付的結構,進一步提高一般性轉移支付的比重。當前,要重點加強對專項轉移支付的管理。國務院有關部門要認真研究,提出改進專項轉移支付項目決策和管理機制的辦法,增強資金分配的透明度。同時,財政部和相關部門要對中央專項轉移支付的具體分配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發現問題及時糾正,并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第四,進一步加強社保資金的管理和監督,提高資金運行的透明度。
社保資金管理是直接關系人民群眾切身利益和社會穩定的重要工作。從審計情況看,社保資金征繳的覆蓋面和統籌級次還未達到國家要求,絕大多數地區的社會保險仍然是市縣統籌,在資金管理中還存在擠占挪用、違規投資等問題。因此,要進一步加強社保資金的管理和監督。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要采取有效措施,努力擴大征繳面,積極創造條件,切實提高統籌層次;各級社保資金主管部門要定期向社會公布社保資金的籌集、管理、使用和運作情況,接受輿論監督和社會監督;各級審計部門要對社保資金定期進行審計,并公告審計結果。對社保資金管理中存在的嚴重違法違規問題,有關部門要嚴肅查處,依法追究責任。
第五,進一步推進行政管理體制改革尤其是財稅體制改革,從體制和機制上解決中央預算執行中存在的問題。
從近年來審計情況看,有些問題帶有一定的普遍性,有的還反復出現,除了一些部門、單位遵紀守法意識和管理工作有待加強外,也反映出行政管理體制尤其是財稅體制上還存在一些深層次的問題亟待解決。各部門要結合審計提出的問題深刻分析體制上、機制上的原因,進一步增強深化改革的緊迫感和工作的主動性,根據部門的實際,研究和提出切實可行的措施,推進行政管理體制改革尤其是財稅體制改革,從根本上解決中央預算執行中存在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