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審計署駐成都特派員辦事處通過建立和落實審計質量檢查員制度等舉措,切實解決審計現場質量控制方面存在的問題,著力加強審計質量過程控制,取得了初步成效。
一是探索建立審計質量檢查員制度 。新常態下審計項目呈現組織實施大型化、參審人員多元化、審計方法復雜化、審計證據數據化等新特點,審計組迫切需要有較強業務能力、經驗豐富、責任意識強的同志專門或兼職承擔質量檢查任務,為審計組組長、主審分擔部分審計質量控制把關責任。為此,該辦積極探索建立審計質量檢查員制度,在審計組內部設立專職或兼職審計質量檢查員,根據審計組組長授權對審計現場質量進行監督檢查,促使各項審計質量控制規定得到執行,確保審計現場質量控制措施落實到位。
二是梳理鎖定審計質量檢查的關鍵環節和部位 。該辦法規部門根據審計業務流程,制作了《審計質量檢查情況表》,從審計實施方案、審計記錄、審計證據、其他內容等方面近20個關鍵點入手,梳理出了審計質量檢查的重點內容,鎖定了審計質量控制的關鍵環節和部位,有針對性地控制審計質量。在此基礎上,明確細化審計質量檢查員職責,要求審計質量檢查員對審計全過程和每一個控制點認真把關,逐項控制檢查,并及時督促和報告整改檢查中發現的問題。
三是實行配套獎懲及問責制。 在審計現場綜合檢查時,該辦法規部門將審計質量檢查員制度落實和執行情況作為重要內容進行專項檢查;在項目審理時,對審計組提交的《審計質量檢查情況表》一并審理,并將執行情況納入審計項目年終考核。對擔任審計質量檢查員并認真履行職責的,在個人年度考核時予以獎勵加分;對未認真履行審計質量檢查職責的,適當扣減考核得分;對審計項目存在重大審計質量問題和風險而未能發現的,在分析原因的基礎上嚴肅問責。(張華榮 向中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