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審計署駐廣州特派員辦事處緊緊圍繞“打基礎、立長遠、促發展”的工作思路,以開展規章制度“廢、改、立”工作為抓手,逐步建立健全干部考核、職務晉升、學習培訓等多項激勵機制,進一步加強青年干部培養,激發青年干部活力,促進青年干部成長成才。 一是完善處室和個人考核評價辦法,加強對青年干部的引導和激勵。該辦以審計署考核辦法為依據,結合本辦實際,陸續修訂了《處室工作綜合考核辦法》和《處級及以下公務員考核辦法》,進一步加強組織領導,區分處室和職級差異,突出考核重點,強調業績導向,注重結果運用。年度考核優秀等次名額不再向處室分配,而是根據量化考核結果評定考核等次??己伺琶谕墑e人員前列的干部一般評定為優秀等次,按照相關規定進行表彰;排名在同級別最后的,必須作出書面說明,由處室主要負責人和分管辦領導對其進行談話;連續2個年度考核排名最后的,經考察確實不適應本崗位的,由辦黨組集體研究后采取必要組織措施。 二是制定《破格晉升主任科員及以下公務員暫行規定》,加快對優秀青年干部的培養選拔。為鼓勵青年干部創先爭優,該辦堅持以業績為導向,將破格晉升的資格條件與年終考核、記功授獎和工作實績掛鉤,并嚴格標準和要求。青年干部破格晉升必須連續2年年度考核被評定為優秀等次或獲記個人三等功及以上獎勵;被審計署單獨采用的審計信息、專題報告必須獨立撰寫或者是第一撰稿人。在破格晉升的程序上,詳細規定了資格審查、民主推薦、組織考察、研究決定任職、公示、備案等環節,充分體現了德才兼備、注重實績、群眾公認的原則,為青年干部快速成長提供了制度保障。 三是補充完善《在職人員學習進修管理辦法》,積極為青年學習求知創造條件。為引導青年干部樹立終身學習的理念,提升學習培訓效果,該辦下發《關于重申培訓要求的通知》,要求每一位外出參加學習培訓的同志,不論學習時間長短,于培訓結束后一周內都必須提交一份匯報材料,刊登在內網首頁專門開設的“培訓心得”欄目,供全辦干部交流共享;同時,在推薦干部外出學習進修上,該辦積極轉變思路,從“誰有空誰去學”到“誰需要誰去學”,在制定年初培訓計劃時確立“先培養、后使用”的指導思想,并從項目計劃安排和人力資源配置上提供支持和保障,促進了學習型審計機關建設。(田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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