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認真貫徹落實《審計署關于進一步加強審計干部學法用法工作的意見》和《審計署辦公廳關于開展法律知識學習活動的通知》,近日,審計署駐西安特派員辦事處采取措施強化法律知識培訓的計劃管理。 一是用法律知識培訓計劃規范學習的內容?!兑庖姟诽岢隽朔ㄖ卫砟詈突痉芍R、黨規黨紀和保密法規、審計法律法規、與審計密切相關的行政法律法規和財經法律法規、機關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五個方面的培訓內容,內容豐富。該辦對這些內容進行了認真研究,按照緩急程度和與審計工作的密切程度進行了分類,實行按重要性有計劃培訓,確保不遺漏、有步驟、有重點、有深度、對審計工作有幫助。 二是規范培訓的形式和方式方法。該辦目前采取的培訓形式主要有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集體學法、參加審計署組織的各類培訓、辦內組織集中培訓、各處室組織分散培訓和個人有計劃的自學,方式方法有聘請專家集中授課、專家講座、觀看視頻錄像、案例教學、經驗交流、能力測試、網絡培訓等。該辦對這些法律知識培訓內容與其適用的形式和方式方法進行了認真的比對研究,以培訓計劃的形式進行規范,確保培訓形式和方式方法得當,確保培訓取得實效。 三是規范培訓的時間要求。針對每種培訓形式、培訓方式方法和培訓內容,培訓計劃在充分研究的基礎上,按照“堅持理論聯系實際、學用結合”和“工學互促”的原則,規定了最低學習時間,確保培訓時間有保障。 四是進一步明確責任分工和協作配合。培訓工作涉及法規部門、人教部門、辦公室、機關黨委和各業務部門,培訓計劃根據各部門的職責將培訓內容進行了明確劃分。其中法規部門主要負責法治理念和基本法律知識、審計法律法規、與審計密切相關的行政法律法規和財經法律法規方面的培訓工作;人教部門主要負責公務員法等行政法規知識培訓;辦公室主要負責保密法規和機關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的相關培訓工作;機關黨委主要負責黨規黨紀方面的培訓,特別注意做好關于廉政和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集體學法的相關培訓工作。(李國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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