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審計署駐鄭州特派員辦事處不斷加大審計整改跟蹤檢查力度,通過完善工作機制,改進工作方法,有效確保了審計發現問題整改到位,取得明顯的效果。
一、著力完善工作機制
一是細化責任分工,確保工作有序開展。通過制訂完善相關制度,建立臺賬,明確整改跟蹤檢查責任處室,對審計項目整改情況進行動態管理。二是實施內部通報,督促跟蹤檢查。通過定期檢查各審計項目整改資料,在辦內進行通報檢查結果,督促經辦人員、處室及時對審計整改情況進行跟蹤落實。三是構建協作機制,確保移送跟蹤渠道暢通。通過與河南省檢察院建立反腐敗工作協作配合機制,隨時跟蹤移送涉嫌犯罪線索的查處情況。四是加大考核力度,確保工作持續。注重從審計整改工作的及時性、促進被審計單位建章立制情況和督促相關單位加強問責等方面進行考核,推進整改工作。
二、不斷改進工作方法
一是加強檢查,促進全面整改。辦領導多次督辦,不定期要求對審計整改情況進行集中檢查。在跟蹤檢查中,對被審計單位整改情況報告中部分整改、承諾整改、未整改等問題加以關注,確保整改到位。二是區別類型,突出跟蹤重點。對審計報告中所涉及的審計發現問題,要求被審計單位及時糾正整改、杜絕再次發生;屬于審計建議的,核實采納情況。對審計決定書中的問題,要求被審計單位采取有效措施,限期整改到位。對審計移送處理書涉及事項,定期與送達部門溝通聯系,了解處理情況,并根據需要發函詢問。三是注重回訪,深化整改效果。審計項目結束后,專門派人回訪調查,對審計整改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及時提出進一步加強審計整改的建議。同時對根據審計建議制訂或完善的制度執行效果進行調查分析,不斷提高審計建議的科學性。
三、跟蹤整改效果明顯
經過跟蹤檢查,審計項目整改工作成效顯著。2012年以來,共促進增收節支21.32億元、資金撥付到位4.9億元,挽回(避免)損失6.01億元;相關單位建章立制207項;3人被刑事立案偵查,14人受到黨紀政紀處分,74人受到相關單位內部處理,8家單位受到相應處理處罰。(盧荻 劉少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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