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健全制度、完善規章,規范機關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審計署駐太原特派員辦事處連續三年對規章制度進行清理、健全和完善。截至目前,該辦廢止規章制度40項,保留43項,新制定25項,使審計業務管理制度、審計成果考核制度、財務管理制度、后勤保障制度等得到進一步完善。近期,該辦又采取了三項有力措施,提高機關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為實現機關管理的科學化、制度化、規范化奠定了堅實基礎。
一是進一步加大制度清理力度,廢立結合。針對太原辦工作實際和發展變化,廢立結合,進一步對已有的規章制度進行研究梳理,查漏補缺,清理不適用的規章制度,完善有欠缺的規章制度,增加符合特派辦科學發展的規章制度,進一步提高規章制度的適用性和可操作性,強化規章制度的約束性和有效性,建立起系統完備、科學規范、運轉有效的規章制度長效機制。要求各職能部門要在制度建設方面做好工作銜接。
二是統籌研究思考,立足科學高效,勇于創新。針對特派辦的工作進行通盤考慮,統籌安排,通過不斷建立健全和完善制度,加強機關的作風建設和效能建設,形成用制度規范管理、按制度辦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機制,實現機關管理的科學化、高效化。在制度建設中,勇于創新,以制度創新為基礎推動特派辦的科學發展。堅持適用的,廢止不合實際的,通過制度創新解決新問題、新現象,建立特派辦發展的長效機制,逐步形成一套更加成熟、更加定型、更加完善的制度體系。
三是從解決自身問題出發,立足現實,注重實效。規章制度的廢改立工作,必須從太原辦的實際出發,解決太原辦的實際問題。要堅持群眾路線,緊緊依靠全辦干部職工的整體力量,到干部群眾中去深入調研,廣泛聽取群眾的意見,找準太原辦目前存在的突出問題,從解決問題的角度出發,建章立制,讓全辦干部職工都參與到制度建設的各個環節,提高制度建設的質量,確保建立的各項規章制度都發揮出應有的效用。(郎少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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