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審計署駐重慶特派員辦事處在對國外貸款新建項目公證審計中,注重采用“六結合”方式開展審計,較好地完成了既定方案的內容,查證了資金、工程質量等方面存在的問題。
一是資金收支審核與項目建設進度抽查相結合,關注工程項目建設進度情況。將項目建設資金的實際到位情況與工程建設進度相對比,檢查建設資金是否按計劃及時并足額撥付到位,是否存在資金滯撥的問題;資金的管理和使用是否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及貸款協議的規定,有無存在挪用、侵占等違法違規問題;以及是否存在因上述問題影響工程建設進度的情況。
二是資金結構分析與建設組織方式評價相結合,關注資金籌資成本情況。通過分析建設資金內部籌集與外部貸款比例,以及多個項目投資主體出資及股權分配比例,確認資金來源渠道及籌資成本,分析項目是否存在高成本融資等情況。
三是設備物資采購審查與招投標過程程序性檢查相結合,關注設備物資采購中的違法違規問題。檢查設備物資采購方式是否符合國家法規和世亞行有關規定,有無按照相關規定采取合理招投標方式,及在招投標過程中是否存在重大違法違規問題等;同時從宏觀方面查找項目招投標制度與管理中存在的缺陷和漏洞。
四是施工現場踏勘與管理制度規范性測試相結合,關注工程建設質量情況。檢查工程各標段施工單位是否建立質量控制制度及相關措施,設計、施工等各環節是否嚴格按照設計規范及流程進行施工,是否存在重大施工質量問題和安全隱患。抽查主要建筑材料,查看是否存在質量不達標、偷工減料等問題。
五是征地拆遷延伸與農民社保繳費調查相結合,關注失地農民切身利益情況。檢查在項目征地拆遷過程中,有無將征地補償款、過渡費和搬家費等及時、足額撥付給失地農民,并按照相關規定及補償協議,為失地農民辦理納入社保等相關事宜。
六是工程投資概算執行與預期營運能力分析相結合,關注工程建成后營運能力及成本收回情況。通過對工程完成情況的檢查和對報表的審計,預估工程完成總投資,同時結合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及建設業主單位對項目預期營運情況的測算,分析工程建成后的營運能力及收入,評估項目資本回收及盈利情況。(高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