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審計署駐南京特派員辦事處在組織實現“以創建一流工作業績為本體、以研究型審計和信息化建設為兩翼”發展目標的過程中,始終不忘基礎建設的重要性,在審計現場管理上堅持依法審計、大膽創新、科學謀劃、嚴格要求,逐步推行了五個“制”,收到了積極的效果,確保了審計項目的質量與水平。
一是主審實行“競爭制”。該辦實行這項制度已有三年多的時間,去年組織召開了18場主審競爭會,共有122人次參與,其中包括一些才進辦不久的年輕人以及快要退休的老同志,經過競爭共有28人走上了主審崗位。實行主審競爭制,對相互交流工作經驗、發現和培養年輕人才、提高審計方案質量以及發揮主審在項目管理的作用,都有著重要的實際意義。
二是進度實行“倒逼制”。在制定審計實施方案時,該辦按照報告報出的最后時間,倒推出審計的每個階段,明確審計進度。實際執行過程中,嚴格規定方案執行、證據收集、底稿編制、三級復核、征求意見、報告審理等重要環節的時間和質量要求,要求審計組科學籌劃現場管理,合理調度審計資源,努力把問題解決在現場。該辦還定期組織督促檢查,發現有不按計劃執行或者拖延進度影響效率的問題,給予通報批評以及財務控制,同時列入年度目標考核。
三是項目操作實行“菜單制”。該辦把在現場跟蹤審理過程中發現的有關業務處的好做法和好經驗,細化為審計項目質量控制的若干措施,以“菜單”的形式發給各個審計組照辦和參考。如去年在社保資金審計中共編發4期經驗材料,對如何完善取證單和底稿模板,要重點延伸哪些企業,以及延伸企業的資料需求單與延伸流程等做出統一、菜單式的安排,收到了較好的實際效果。
四是審計報告實行“打分制”。為增強項目評比的科學性,該辦從去年社保資金審計項目開始,在項目審理會上,由每位評委根據評分標準,對審計報告的質量當場打分,項目報告的平均得分在辦內公示,納入年度處室目標考核。
五是審計結果實行“問責制”。該辦從審計回訪、整改督查、聯合跟蹤、落實問責等節點著手,運用“銷號制”,落實專人定期對被審計單位及相關部門和行業修訂制度、推進改革、強化管理以及執行決定的情況進行跟蹤檢查,督促反饋,力求事事有結果、件件有落實,促進實現“審計一個項目,規范一個系統,促進一個行業”的目標。發現審計決定未執行或執行不力的問題,按制度規定追究相關處室和人員的責任。(趙國清 江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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