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審計署駐蘭州特派員辦事處在實施“成果提升年”和“作風建設年”活動過程中,采取多項有力措施,促進審計質量最優化。
一是深化法律法規學習,促進審計行為規范。通過開展講座、案例教學等方式,該辦組織審計人員進一步深入學習審計法實施條例、國家審計準則以及審計署下發的一系列審計質量控制方面的規章制度和其他經濟類法律法規,全面準確地理解各項規定和要求。為了促進真學、真懂、真用,還組織全辦人員進行網上法律法規知識測試,確保審計行為依法依規,為保障審計質量奠定基礎。
二是嚴格執行業務會議制度,促進提高審計質量。該辦各業務處堅持開好審計實施方案和審計報告討論會,確保審計目標可行、重點突出、方法具體、分工合理、要求明確。起草審計報告過程中,召開審計組會議認真研究所有審計證據和審計工作底稿,集體討論報告結構、審計評價、問題定性、審計建議和審計成果的綜合利用等,對審計取證不充分不適當、定性不準確等問題及時補充完善。針對重大審計項目,該辦施行了“雙業務會議制度”,即在征求被審計單位之前、向署報送審計報告之前,分別召開特派辦層面業務會議,全面、細致的審核相關情況,確保審計質量。
三是加大審理、通報力度,促進強化質量意識。該辦法規處積極探索審計項目全過程跟蹤審理,從審計實施方案編制、審計實施方案執行、審計證據、審計報告起草等關鍵階段和環節入手,堅持程序性審理和實質性審理并重,及時指出審計中存在的問題,督促審計組整改糾正。對審理中發現的各業務處審計程序不規范、定性不準、證據不適當不充分、引用法規不恰當等質量問題堅決退回重新辦理,同時進行定期不定期實名通報。加大考核力度和責任追究力度,對出現的重大質量問題,取消評優評先資格,情節嚴重的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四是完善機制,促進質量風險防控。在制定《審計署蘭州特派辦現場審計辦法》等6項制度的基礎上,該辦繼續研究大兵團多處室參與的審計項目和信息化條件下的審計質量控制辦法;制定審計現場管理實施細則,規范審計組和審計人員的現場行為,進一步提高效率,保證質量,防范風險;制定外聘人員管理辦法,規范聘用程序,明確聘用人員基本資質條件,嚴格聘用人員廉政和保密等現場工作紀律管理。
五是落實整改檢查,促進提升審計成果。該辦認真研究細化落實審計組、業務部門和法規部門的審計整改責任。業務處加強與被審計單位的聯系、溝通,及時掌握審計查出問題的整改情況、審計建議的采納情況和審計移送處理的立案查處情況;法規處按照“誰審理誰跟進”的原則,在審計報告及審計決定送達被審計單位一個月后督促相關業務處積極提交審計整改報告,對審計決定整改不到位的項目,會同業務處實地調查了解整改不到位的原因,并提出促進整改的建議,督促被審計單位積極整改。(羅振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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