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審計署駐廣州特派員辦事處開展了2012年度辦內優秀審計項目評選工作。評選活動經過科學謀劃部署,精心組織實施,得到了辦領導的大力支持以及全辦人員的積極響應。
一是提前部署、科學組織。首先,該辦在年初將優秀審計項目評選列入工作計劃,制定《審計署廣州特派辦2012年度優秀審計項目評選工作實施方案》,參照審計署優秀審計項目評選辦法明確評選標準,提前安排部署好相關工作。其次,加強組織領導,成立辦內優秀審計項目評選領導小組,由特派員擔任組長,法規處審理人員和各業務處兼職質量管理員組成評委小組,根據實施方案確定的標準,對報送的項目進行量化打分。最后,經過嚴格的集中打分、特派員會議審定等多個環節,按總分從高到低的順序選出2個優秀審計項目和2個表彰審計項目。上述評選結果不僅是各業務處年終考核的重要依據,也是該辦向審計署推薦優秀審計項目的重要參考。
二是廣泛參與、優中選優。該辦本次優秀審計項目評審要求每個業務處推薦1個項目參加評選,兩個以上處室共同實施完成的項目由審計項目牽頭處負責申報,本年度無牽頭項目的處室與所參與項目的牽頭處室聯合上報。經過認真的自評和初選,最終9個審計業務處報送了8個審計項目,做到了積極響應、廣泛參與。評審環節由三輪集中打分及特派員會議審定組成,首先由9名評審人員在指定的封閉場地分別對8個審計項目進行獨立閱卷,給出第一輪分數;再由評審人員交叉打分一次,得出第二輪分數;最后由第一輪和第二輪評審人員交換意見討論得出第三輪分數,最終將第三輪分數提交特派員會議審定。在安排評審任務時,嚴格避免評審人員接觸到本處室報送的項目,確保評審結果客觀公正、優中選優。
三是以評促學、評學相幫。以本次優秀審計項目評審為契機,該辦積極宣傳審計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強化國家審計準則的學習,規范審計行為,幫助審計人員全面提高審計工作質量。將審計法及國家審計準則的相關內容細化到評審規則之中,要求審計人員在上報項目資料之前嚴格按照上述評審規則進行自查自糾,進一步規范審計行為。同時,從重大案件線索的發現、完善體制機制建議的提出、審計整改的落實等方面鼓勵審計組及審計人員提升成果,更好發揮審計的建設性作用,提高工作質量。
通過優秀審計項目評選,該辦更好地貫徹落實了審計法、審計法實施條例及國家審計準則的相關規定,加強了審計業務基礎工作,提升了審計項目的規范化水平,推動了審計質量的全面提升。(張德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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