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提高審計項目的質量,促進審計工作規范化,近日,審計署駐昆明特派員辦事處開展了優秀審計項目的評選工作,評選工作突出四個特點。
一是注重體現審計成果的導向性。該辦明確,推薦參評的審計項目不僅是有關查處重大違法違規問題、揭示體制機制制度缺陷的項目,還必須是在審計實施的全過程都嚴格執行審計法及其實施條例和國家審計準則的規定,且在督促被審計單位和有關單位整改方面取得了明顯的成效。該辦強調,通過優秀審計項目評選,達到讓審計成果突出、社會影響力大、審計基礎工作規范的優秀審計項目脫穎而出的目的,以更好地發揮優秀審計項目的示范作用,促進全辦審計項目質量的全面提升。
二是注重保證評選結果的客觀性。該辦從各業務部門中挑選業務能力較強、政策法規較熟的同志組成考評小組,參加辦統一組織的優秀審計項目評選工作。對各業務部門推薦的參評項目,都必須按照優秀審計項目的評分標準進行兩輪交叉互評,參評人員不對本部門推薦的參評項目進行評分。每名參評人員初評結果出來后,法規處都要逐一核對,以確保每名參評人員對評分標準的掌握寬嚴尺度一致。在此基礎上,形成書面匯總材料上報辦質量檢查委員會審定,以最終大限度地保證評選出來的優秀審計項目是全辦職工公認的精品項目,確保評選結果的公平性、公正性與客觀性。
三是注重調動業務部門的積極性。為調動各業務部門廣泛參與,該辦規定所有業務處都可以推薦審計項目參加辦內優秀審計項目評選。對于沒有被推薦優秀項目評選的處室,需由法規處指定其上一年度完成的任意一個審計項目,遞交該辦優秀審計項目考評小組仔細審核,并對其在審計項目中的審計規范化工作進行評分。通過業務部門廣泛參與,調動業務部門積極性,并在各業務部門業務骨干集中統一評選時,可以達到相互交流、相互借鑒、取長補短、共同提高的目的。
四是注重推動審計工作的規范化。該辦要求參評人員在評選過程中必須按照國家審計準則和優秀項目評分標準對參評項目的審計規范工作進行評分,所有審計項目的規范化得分都將被作為該辦對業務部門年終量化考核評分的主要依據。若在評選中發現的審計過程不夠規范等問題,參評人員必須提交業務部門并進行核對,法規處須督促業務部門及時整改,以此規范各業務部門實際工作中容易忽視的問題,促使業務部門進一步采取措施做好審計規范化工作。(施俊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