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近年來商業銀行資產業務的蓬勃發展,占商業銀行最大資產比例的信貸業務已經成為商業銀行審計關注的焦點。如何實現對商業銀行信貸業務的系統、全面和規范化審計,是擺在金融審計人員面前一個重要的課題和實務。審計署駐上海特派員辦事處在金融審計中結合商業銀行信貸業務的特點,在總結多年來商業銀行信貸業務審計經驗的基礎上,全面總結歸納國家宏觀調控政策和監管要求,大膽創新審計方法,總結了商業銀行信貸業務的結構化審計方法,并在多家銀行的審計項目中積極運用,取得了顯著效果。
信貸業務結構化審計方法是對金融機構貸款企業的重要會計數據和業務指標等要素信息進行提取,形成規范審查表,并按國家宏觀調控政策要求以及金融機構有關信貸管理規定的要點,對提取出來的重要信息逐項進行對比、計算、核查和分析,從而得出相關問題線索的審計方法。該方法的具有以下幾方面的突出特點:
一是覆蓋全面。運用結構化審計方法可以對金融機構發放的金額較大的信貸業務全面審查,不存在抽查樣本遺漏,改變了以往限于人力資源僅能抽查少數企業的狀況,最大限度降低了審計風險。
二是審查系統。該創新方法可以通過對企業基本情況、貸款發放情況、項目建設情況、抵押物風險狀況、貸款資金用途及還款資金來源等信息的審查,全面了解銀行在貸前調查、貸中管理、貸后檢查等經營活動的合規性和有效性,有利于對關注范圍內貸款企業取得信貸資金的整個流程進行全面審計。
三是結果可比。該創新方法的實施可以使審計重要指標及審計結果在橫向和縱向上具有可比性,有利于掌握不同地區、不同金融機構信貸業務整體情況。由于格式統一、數據一致,該方法可以將歷年來對不同地區、不同機構的審計結果進行對比分析,得出各個地區、各個時期各家機構的業務經營特征,為審計深入研究提供有價值的分析結果。
四是高效規范。由于該方法將碎片化的業務規范歸納集中在規范審查表中,易學易懂,可以使參加審計工作時間較短的青年干部迅速掌握審查要點,并按照審計規范的要求開展信貸審計業務,提高了審計效率,保證了審計質量。(居江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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