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推進審計信息化建設,提高審計工作質量和效率,提升審計業務成果,近日,審計署駐沈陽特派員辦事處科學整合人力資源,加大信息化審計力度,在保障性安居工程審計中,設立業務主審和計算機主審,試行“雙主審”制度。
該辦在審計實施方案中規定了計算機主審的工作安排和具體要求,并專門制定了保障性安居工程審計計算機主審主要工作職責,明確了計算機主審在項目前期調查、組織實施、報告匯總、后續管理等四個階段的主要工作職責,突出了信息系統審計、業務數據分析和方案附表匯總等工作重點,明晰了信息系統審計責任制、業務數據分析核實派單制、報表匯總三級校驗復核制,提出了辦、處、組、員四級管理目標責任制,既保障了計算機審計的有序開展,促進了審計項目的穩步推進,又培養了具有現代信息技術思維方式和技能的復合型審計人才。
“雙主審”制度具有以下幾個主要特點:一是明確了計算機審計的主要內容和重點。使計算機審計骨干在工作中能夠結合工作重心和要點開展審計,做到了目標明確、提綱挈領。二是規范了計算機審計業務流程。通過明確人員職責、組織分工以及工作流程提高了審計的規范性,做到了明晰責任、有章可循。三是突出了計算機審計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將計算機審計貫穿于審計項目的始終,有利于信息化審計業務骨干人才在工作中大展身手,深挖細核,力求突破,促進了審計信息化水平的不斷提高,做到了突出重點、確保質量。四是提出了加強經驗總結和信息數據安全的具體要求。更加注重計算機審計的后續加工整理、制度方法的補充完善、數據信息的安全防范,做到了總結成效、安全可靠。(董德新 夏友利 高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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