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推動國家審計準則貫徹落實,提高審計質量,審計署駐長春特派員辦事處近期制定進一步貫徹國家審計準則若干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從質量控制關鍵環節入手,重視基礎工作,強化分級次責任,進一步細化國家審計準則有關規定,促進審計業務規范化,強化審計質量控制。 一、梳理關鍵環節,搭好質量控制框架。根據審計署對該辦國家審計準則執行情況的檢查結果和審理工作情況,認真梳理審計質量控制關鍵環節,抓住審計實施方案、實施審計、審計結果類文書等關鍵環節,結合工作實際,進一步細化國家審計準則有關規定,提出具體要求,為有效控制審計工作質量搭好框架。如,針對審計實施方案環節,提出以審計實施方案指導審計現場、控制審計過程的質量控制目標,結合實際,制定保證審計實施方案完整性、可操作性、嚴肅性的具體措施,以實現審計實施方案質量控制目標。 二、重視基礎工作,打好質量控制基礎。從源頭抓好審計質量,意見中區分一般情況和被審計單位有異議的情況,進一步細化審計取證和審計工作底稿的原則性要求,明確提出定性、表述、處理意見、取證等方面具體要求。同時強調審計工作底稿和審計取證單的審核責任,要求及時提出審核修改意見,加強對審計人員的業務跟蹤指導。 三、強化分級責任,保證質量控制效果。意見對實施方案的制定與落實、審計取證、審計工作底稿的編制等多個環節,分別明確審計人員、審計組、業務處室、法規處以及審計業務會議的責任和分工,要求以書面形式完整反映從調查了解到最終形成結論性文書的全過程,形成完整決策鏈條,分清各級次責任,防范審計風險,保證審計質量。(金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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