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署駐重慶特派員辦事處以規范資產管理使用為基礎,以促進資產發揮有效作用為目標,把好制度制定、資產采購、使用監控、資產處置四個關鍵環節,不斷提升資產管理水平。 一是明確管理體制,完善規章制度。該辦建立了“特派辦——資產管理處室——資產使用處室——資產使用人”四級監管架構,還制定了辦內固定資產管理辦法等一系列規章制度,使資產管理做到責任明確、監管到位。 二是做好政府采購,保障采購質量。資產采購處室根據辦內細化預算安排和實際工作需要,經請示分管辦領導同意,擬定設備采購意見,形成設備采購簽報并報辦領導審批。待辦領導審批完成及特派員會議討論通過后,按規定實行政府采購,加強對采購設備的驗收入庫工作,保證采購設備的質量。 三是加強資產監管,促進合理使用。資產管理處室使用固定資產管理軟件對全辦固定資產進行統一管理,依次編號并貼上條形碼。對資產的分配、領用、出借和歸還等行為實行跟蹤管理,防止資產在使用環節中的流失,促使資產得到合理維護和有效使用。 四是做好資產處置,實現陽光透明。資產管理處室定期對辦內固定資產進行清理,對于按規定應予以報廢的資產制定資產報廢及處置方案,形成資產處置簽報并報辦領導審批。待辦領導審批完成及特派員會議討論通過后,報審計署備案,按規定執行報廢程序,公開處置,實行陽光操作。(肖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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