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認真貫徹落實審計署關于加強廉政風險防控工作的各項要求,近日,審計署駐哈爾濱特派員辦事處召開黨組會,專題研究全辦廉政風險防控體系建設工作,就進一步加強懲防體系建設,規范和深化廉政風險防控工作提出了具體要求。
一、認真學習,深刻領會。開展廉政風險防控工作是審計署黨組適應形勢發展和時代要求做出的重大決策部署,該辦黨組要求各黨支部要組織黨員干部認真學習劉家義審計長和陳薔紀檢組長在審計機關廉政風險防控工作研討會上的重要講話,以及《審計署關于加強廉政風險防控實施意見》等相關文件。通過學習,深刻認識審計機關開展廉政風險防控的重要性,提高審計干部廉政風險防范意識,進一步加強辦內各項制度執行力,切實維護審計機關公信力,增強審計人員“免疫力”,推進全辦黨風廉政建設。
二、制定意見,突出重點。制定該辦加強廉政風險防控具體實施意見,明確總體目標、工作原則、主要內容和措施、工作要求等。以制約和規范審計監督權和人財物管理權為重點,監督好重大問題決策、審計執法、財務管理、個人遵守廉政紀律情況等四大方面,在權力運行的各個節點及所涉崗位上認真查找確定權力行使、業務流程、制度機制等方面存在的廉政風險防控薄弱環節。積極預防、早做提醒、強化制約,為構建和完善廉政風險體系建設積極探索新思路、新方法。
三、統籌協調,落實責任。將廉政風險防控工作作為當前一項重要工作納入議事日程,認真落實每個階段各項任務。要求各業務處室指定專人負責,加強與署、辦廉政風險防控領導小組溝通協調,并按照黨風廉政責任制規定,落實好辦、處兩級領導責任。同時,對工作開展中采取的一些新舉措、建立的新機制、取得的新成效以信息形式及時向審計署廉政風險防控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報送。
四、強化管理,務求實效。要求該辦廉政風險防控工作領導小組積極加強對各項工作的指導和督促檢查,嚴格按照《審計署關于加強廉政風險防控實施意見》的要求完成工作。努力將開展廉政風險防控機制建設與審計中心工作,與治辦強辦思路結合起來,通過查找廉政風險點、制定預防措施、落實防控責任、實行監督考評等工作,努力促進全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落實到位,全面提高干部隊伍作風、能力和工作水平,不斷推動全辦審計工作再上新臺階。(沙秀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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