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審計署“十二五”審計工作發展規劃》關于“建立審計工作績效考核評價制度”的要求,審計署駐武漢特派辦積極探索審計工作績效考核評價辦法,在深入實踐和不斷總結的基礎上,該辦制定了符合特派辦工作特點的績效評價體系、標準和內容。近期,該辦在內部首次公布了2011年度審計工作績效報告,重點對審計投入與產出進行對比分析,引導審計人員加強項目現場管理,避免審計工作的盲目性和隨意性,進一步提升了審計人員的責任效率意識,取得了較好成效。主要包括三個部分: 一是精確統計,全面反映年度項目工作狀況。按照審計署統計報表制度要求,運用項目計劃統計軟件,將年度項目實施個數;查出的違法違紀、管理不規范、損失浪費問題金額;向司法紀檢監察機關移送案件線索、涉案人員;上報的審計信息被中辦、國辦、審計署采用,和國家領導人批示以及當年項目獲審計署表彰情況,一一統計列出,使審計人員對全年項目審計情況有一個整體的掌握和了解。 二是詳細解讀上年度的預算執行情況。按照基本支出、項目支出的分類方式,分科目一一列明上年度財務收支明細,明確告知審計經費從哪里來、用到哪里去,并制作清晰明了的圖表,直觀地顯示各項收入、支出的占比情況,方便大家對比觀看。 三是深入分析年度審計經費投入產出情況。主要是從可用金額計量的審計成果和不可用金額計量的審計成果兩方面評價投入產出情況,其中:可用金額計量的審計成果評價指標為審計發現問題和已整改問題的投入產出比、人均審計成果;不可用金額計量的審計成果包括審計報告、信息簡報、審計建議、被審計單位根據審計建議制定整改措施、移送案件線索、人員培訓等指標。同時,將每個審計項目直接發生的經費支出與取得的主要審計成果一一列舉出來。通過對比,使審計人員對審計項目的績效一目了然。 該辦通過對上年度審計工作的經濟性、效率性、效果性進行對比分析,使審計工作績效觀念深入人心,對于加強預算管理、控制審計成本、推進預算公開,切實提高審計工作績效發揮了重要作用。(蘭松萍 谷峻虹 李雅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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