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據是開展項目審計的基礎,審計署駐昆明特派辦在項目審計中,為維護數據和保障審計項目數據安全,采取了多項措施。 一是介質防病毒控制。為避免計算機病毒對數據處理環境造成影響,在移交數據時,昆明辦使用獨立的計算機對被審計單位提交數據所用的移動存儲介質進行病毒查殺、木馬清除等操作,通過獨立的計算機將數據轉移至專用的移動存儲介質上,之后再進行數據處理等操作。同時在對數據進行處理前,保留完整的數據備份以防止誤操作造成數據丟失。 二是數據管理安全控制。數據安全實行審計組組長負責制,指定專人負責管理數據。對數據的分發、收回進行登記,所有接觸審計項目數據的審計人員,要嚴格按照《審計法》等相關法律制度規定,履行數據保密義務,保證數據的正常用途,防止數據泄密等問題的發生。 三是數據轉移安全控制。在完成審計任務離開審計組前,由審計組長負責,將與審計項目有關的電子數據進行移交,并完成全部數據資料清理。該辦還出臺了《大審計項目審計資料移交管理辦法(試行)》,從資料的處理、移交、存儲和使用等方面提出了具體要求,實現對審計項目資料和數據的制度化管理。 通過以上措施,該辦切實加強了審計項目電子數據管理,有效保障了審計項目電子數據安全,在防范審計風險方面起到了良好作用。(朱立輝 張詠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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