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審計項目質量控制,確保優質、高效完成審計任務,日前,審計署駐廣州特派辦對審計項目實施跟蹤審理,堅持“四并重”工作原則,切實保障項目的實施水平和質量。 一、審理內容上堅持程序性審理和實質性審理并重。該辦在跟蹤審理中,一是強化對審計程序的審理,通過了解業務執行流程、參加審計組業務會議、與被審計單位溝通等多種形式,檢查審計組是否嚴格按照規定的權限、范圍、流程和要求實施審計,切實保證審計證據獲取過程的合法、合規;二是圍繞審計結論加大實質性審理力度,通過參加征求意見會,充分聽取、掌握和分析被審計單位的意見及其理由;對重大問題的審理,實施審理會商制度,開展“辯論式”討論,集體研究審理意見。 二、審理方式上堅持現場審理與非現場審理并重。一是加強現場審理,派駐審理人員深入現場,與審計組充分交流,對審計項目實施過程和結果進行現場跟蹤審理。二是通過平臺的數據傳輸和網絡化管理功能,對審計現場實施提前介入、動態掌握、全程跟蹤的非現場審理。一方面通過平臺發布審計指引、相關政策法規,統一審計要求和嚴格質量標準,促進審計業務規范開展;另一方面該辦審理人員通過平臺,定期查閱各審計組上傳的審計工作底稿、審計取證單、工作動態等資料,在非現場掌握審計組工作情況,對相關問題實施非現場審理,并就審計方案執行、進度控制、問題定性、取證要求等提出審理意見和建議。 三、審理主體上堅持專職審理與兼職審理并重。該辦成立了由各處兼職質量管理員和法規處全體人員組成的質量控制中心,并制發了《審計署廣州特派辦質量控制中心運行管理辦法》。堅持處室兼職審理與法規部門專職審理并重的原則,促進審計質量管理關口前移、重心下沉。實現各處兼職質量管理員對處內人員進行審計風險提示和質量控制宣傳常態化,并將兼職審理情況納入本人及本處室年終考核范疇。同時還將現場的質量控制情況反饋至中心,這種上下聯動的質量控制方式,有效地推動了審計業務現場的管理,提高了審計質量控制能力和效果。 四、審理目標上堅持防風險與提建議并重。在審理中堅持防范審計風險與幫助提高審計工作水平并重的目標,充分發揮審理工作的“保障性”和“建設性”功能,提高審理工作的層次和服務能力。針對審計方案執行不到位、審計程序不規范、審計結論不適當等問題,審理人員及時提出審理意見,督促審計組按照規定調整方案、規范流程、補充證據,加強質量管理;同時,該辦審理人員還充分利用法規審理的經驗,積極通過騰訊通、項目管理平臺、現場溝通交流等方式提出審理建議,幫助審計人員拓展審計思路、轉換角度反映問題,深化審計成果,提升審計項目實施的水平和質量,在保障審計質量的同時,充分發揮審理的“建設性”功能。(邢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