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審計署駐武漢特派辦在審計項目中按照“查處與整改相結合、治標與治本相結合”的原則,加大對發票違法犯罪問題的審計力度,充分發揮審計“免疫系統”功能。
一是將查處虛假發票問題作為審計的重點內容。在所實施的審計項目中,根據相關經濟業務和資金支出的具體情況,查閱明細賬及相關憑證,關注票據的真實性、業務的真實性和合理性,區分虛假發票、“陰陽發票”、不規范發票等,重點揭露使用內容、金額與實際業務不符的“陰陽發票”報銷問題和使用白條入賬等不規范發票問題。
二是多手段核實虛假發票問題。通過審計人員職業判斷,使用發票辨偽查詢網站系統、12366納稅服務熱線,發票監制稅務機關協助鑒別等方式,來認定發票真偽,并與業務相結合,為進一步延伸審計打下基礎。
三是深入分析使用假發票的原因促整改。從被審計單位業務管理、財務管理、發票管理、內部控制制度等方面分析假發票產生的原因。對報銷審核不嚴的問題,向被審計單位和有關部門提出建議,要求其完善相關制度,督促被審單位整改;對涉嫌違法或涉嫌犯罪的問題,移送相關部門處理。(劉智、何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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