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來,審計署駐武漢特派辦認真貫徹中央治理工程建設領域突出問題領導小組和審計署關于工程建設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治理工作的要求,結合審計工作實際,加大審計監督力度,抓好四個結合,扎實推進工程建設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治理。 工程建設審計與國家中長期規劃、產業政策相結合。結合國家“十二五”規劃等產業發展規劃,關注工程建設項目是否符合國家中長期規劃、各行業產業政策,確保工程建設項目拉動經濟增長的同時,還關注其能否產生長遠可持續的經濟效益與社會效益,為當地百姓帶來實惠。 審計監督與保障民生相結合。在工程建設項目審計中關注民生,著力維護群眾利益。對于惠民工程,審計注重工程質量,關注工程的經濟效益與社會效益;審計重視農用地、礦產資源的保護,關注工程的節能效益;通過查看環評資料,分析工程對環境的影響,評價工程的環境效益;通過追蹤資金流向、檢查資金支出真實性和開支范圍,關注資金的使用效益。 查核問題與分析原因相結合。審計在揭示工程建設領域突出問題的同時,更加重視分析問題產生的深層次的原因,注重探索總結體制機制上的薄弱環節,通過堵塞漏洞、關口前移,從根本上遏制同類問題發生。同時,針對被審計單位的實際情況,提出切實可行的審計建議,促進被審計單位內控的完善及管理水平的提升。 揭露問題與落實整改相結合。在工程建設項目的審計中,邊發現問題,邊督促整改,通過跟蹤審計,監督相關單位審計整改的落實情況,使違法違規問題造成的損失降到最低。同時,審計以點帶面,督促相關單位對類似問題進行全面自查,發現問題及時糾正,并通過完善管理制度及監督機制,及時堵塞缺漏,進行有效防范。(胡乾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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