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激勵和引導干部忠于職守,愛崗敬業,提高工作效能,近期,審計署駐沈陽特派辦制定了單項工作年終評選表彰辦法,表彰在單項工作中取得優異成績的個人。 一是結合實際,細化標準。該辦結合工作實際,制定了四個評選表彰項目,即創新工作先進個人獎、優秀論文獎、審計信息先進個人獎和審計宣傳先進個人獎,并分別制定了四種表彰的評選辦法與細化標準,如創新工作先進個人獎按照年末個人年度積數進行排序,前3名為創新工作先進個人;優秀論文獎為在辦論文征集活動中,評選出參評論文10%左右的優秀論文給予表彰;審計信息先進個人獎按照年末個人審計信息采用總分數排序,前3名為審計信息先進個人;審計宣傳先進個人獎按照年末個人審計宣傳采用總分數進行排序,前3名為審計宣傳先進個人。 二是加強領導,規范程序。為了加強對評選表彰工作的領導,該辦成立了單項工作評選表彰領導小組,負責評選表彰工作的組織領導和評審工作。由特派員任領導小組組長,其他辦領導任副組長,各綜合處室為小組成員單位,根據職責分工負責各表彰項目的評選工作。為了進一步規范程序,該辦規定:次年3月底,責任部門組織完成各項評選工作后,將評選結果報送單項單項工作評選表彰領導小組辦公室,領導小組辦公室對評選結果進行匯總、復核后,報單項工作評選表彰領導小組,并報請特派員會議審議決定評選表彰結果,以正式文件形式公布評選結果,在全辦總結表彰大會上進行表彰。 三是強化激勵,構建機制。該辦除了單項工作年終評選表彰辦法外,還制定了表揚人員產生辦法,每季度對工作表現突出的干部進行表揚;制定了“四手”人才評選標準,對“四手”人才進行初評。通過多措并舉,該辦構建了表彰、表揚、評選的激勵競爭機制,從而激發廣大審計干部的工作熱情,鼓勵先進,鞭策后進,營造出“想成長、快成長、成長好”的優秀人才的培養氛圍。(沈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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