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審計署駐武漢特派辦把推進廉政風險防控管理工作作為黨風廉政建設工作的重中之重,在深入查找廉政風險點并制定切合實際的防控措施的基礎上,制定了《廉政風險防控管理辦法》,初步建立了突出預防、強化問責的廉政風險防線。 一是全員參與、查找廉政風險。武漢辦嚴格按照審計署廉政風險防控工作方案的有關要求,將找全找準廉政風險作為做好各項工作的首要前提。從辦黨組書記到普通黨員干部均圍繞自身執行制度、履行崗位職責及權力運行特點查找可能出現的廉政風險點,在自己找的基礎上,通過“相互提、大家幫、領導點”等形式,反復排查,經過“三下三上”征求意見、修改完善和組織審定,最終確定了在依法履責、廉潔從審等15個方面37個風險點,制定了94條防控措施。 二是結合崗位、明確風險責任。根據崗位職責和崗位權限的要求,按照工作職能和性質分門別類地明確了辦領導班子、審計組、綜合管理部門、審計業務處室等風險崗位以及辦領導、審計組組長、業務處室和行政部門負責人、處室兼職廉政監督員、主審、一般審計人員的相關風險責任。針對不同部門、不同崗位和不同職務,“量身訂做”崗位責任,真正做到崗位明確、責任明晰,使履責有章可循、有據可依。 三是合力防控、加強問責力度。結合實際,制定了具有自身特點的風險防控管理辦法和科學嚴謹的責任追究程序。即通過明確“一崗雙責”、建立健全規章制度和深入開展黨風廉政教育等措施加強事前預防;通過嚴格執行防控措施和開展監督檢查,規范廉潔從審行為,堵塞制度管理漏洞,壓縮權力尋租空間,形成事中監控的整體合力;通過完善問責機制,細化處置措施,強化責任意識,落實責任追究。(陳俊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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