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審計署駐成都特派辦按照“依托優勢、保持特色、創新提高、再創佳績”的工作思路,以“振奮精神、創新方法、打造精品”為工作主線,著力拓展審計工作路子,取得良好成效。 ——創新審計組織方式。在地方政府性債務審計中,采取了“債務審計領導協調小組——審計組”的組織模式。審計過程中根據不同階段確定的工作重點,動態調整審計力量,有效整合審計資源,提高了工作效率。在財政大格局審計中,在該辦財政審計協調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成立了綜合組、計算機審計組、專題分析組,根據審計準備、實施、報告三個階段的不同特點和要求,靈活采取“條—塊—條”的審計組織方式,把參加審計的相關處室的人員和其他外部人力資源“混編”,分別組成3個抽審小組,以審計小組為單位統籌安排縣級政府性資金及其他三項審計工作,效果較好。另外,在地方政府性債務審計、經濟責任審計等4個項目中都采用了主審招標制度,進一步提高青年干部工作的積極性、主動性。 ——改進審計技術方法。在國稅審計、國土審計中,該辦創新計算機審計方法,查出了違規占用基本農田等問題。在中小學校舍安全工程項目審計中,編寫了《校安工程現場審計檢查表》,指導幫助審計人員開展校安工程現場檢查。 ——加強審計質量控制。一是將新修訂的《國家審計準則》中涉及審計現場的約束性條款進行全面梳理,借鑒內控測試的做法,研制出《審計準則執行情況表(現場版)》,既便于審計人員學習掌握新修訂的《國家審計準則》,又促進了準則在審計項目中的落實。二是在《審計準則執行情況表(現場版)》的基礎上,進一步開發了《審計準則執行情況跟蹤平臺》。該平臺以“紅綠燈”的形式,實時反映新修訂的《國家審計準則》在該辦各審計項目中的執行情況,實現了對準則執行情況的動態監控。三是建立了專家評審委員會制度,推進民主和科學審理,提高審理質量。 ——強化審計現場管理。該辦開發了《審計現場管理暨績效跟蹤平臺》,通過對各項目現場人員、經費、工作量、審計成果的動態監控,使每個審計項目、每個審計人員、每個處室的工作情況直觀清晰,有效解決了難題,實現了審計現場管理的動態化,審計業績的透明化。(周湘淑 張華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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