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審計署駐鄭州特派辦從分析總結近兩年資源環境審計工作取得成效、存在問題和困難入手,提出下一步開展資源環境審計工作的思路和建議。
該辦總結梳理了近兩年節能減排專項資金審計等項目所取得的成果,包括發現重大問題的個數、性質、涉及領域、相關責任單位、管理或執行的薄弱環節;抓審計整改所盤活的資金數額和追繳情況;違規建設項目的清理現狀;推進節能項目的建設和運行情況;促進相關資源環境政策和制度的建立和實施等。在此基礎上,分析資源環境審計在發揮“發現和揭露重大環境問題、防范資源環境風險、保障資源環境安全”的“免疫系統”功能中存在的“審計廣度不夠;審計點多、面廣、線長;相關法律法規需進一步健全和細化、專業技術裝備配置不足、專業人才不足”等問題,提出未來應從以下三方面創新工作思路,提高資源環境審計質量:一是拓寬廣度、挖掘深度:在更加深入開展現有資源環境領域審計工作的同時,嘗試開展礦產資源、大氣污染和海洋環境保護方面的審計。二是強化職業培訓,提高審計人員素質:一方面加強資源環境領域政府部門的職責分工、履職與監督工具、標準和政策目標等方面的培訓;另一方面,加強對資源環境領域法規的培訓,有針對性的邀請政府相關部門業務骨干、產學研等方面專家學者進行講座,同時要走出去到資源環境領域的現場考察學習。三是強化理論總結,提升審計成果。加強資源環境審計理論學習,從制度上約束審計人員開展理論研究的積極性;發揮領導和老同志“傳、幫、帶”的作用,鼓勵年輕人開展資源環境審計基礎理論、創新理論與技術方法的研究,不斷提高審計理論研究成果的層次和水平。同時要加強對資源環境審計案例的總結。做到署資源環保司領導提出的“做一個項目以研究學問的態度來做”的要求。(蘭曉東 李全中 豐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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