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審計署的統一部署,2011年財政大格局審計項目已全面展開。審計署駐上海特派辦在保障性安居工程審計中,從四個環節入手,合理分工,把握重點,認真做好此次審計工作。
一、把握項目準備環節,認真學習有關材料。上海辦承擔此次保障性安居工程的業務處室從未接觸過類似審計項目。審計組清醒地認識到差距,在項目展開前,多次組織人員學習相關政策法規、以前年度審計報告及國務院、住建部領導關于保障性安居工程的重要講話和報告。力爭在短時間內讓全體參審人員能對項目的背景、法規、以前年度審計情況有所了解,迅速進入角色。
二、重視審前調查環節,提早聯系有關單位。審計組在項目確定后,第一時間即赴對方調查了解情況,與財政、建設、房管等相關部門取得聯系,提前提出資料需求,力求審計工作更加順暢。審計進點會召開后,審計組一方面消化材料,與多部門座談,了解情況,同時積極收集互聯網信息,查找保障性安居工程可能存在的問題線索。
三、落實審計分工環節,提高工作效率。此次審計項目點多、面廣,涉及省會城市本級及10個區、縣(市)多個部門和近70個建設項目。審計組制定了“從資金流向入手,把握建設、分配和后續管理各個環節,每個項目逐一核查”的審計方針,落實審計人員的分工,明確責任到人,合理安排延伸項目,提高審計工作效率。
四、突出審計重點環節,力求達到審計目標。審計組緊緊圍繞審計工作方案的要求,制定實施方案,確定審計重點和具體審計措施,重點關注所審計地區保障新安居工程目標責任完成,資金籌集、管理和使用,工程質量以及分配和后續管理情況,充分發揮審計“免疫系統”功能,促進保障性安居工程這項民生政策更好地落實,惠及廣大人民群眾。(劉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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