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進一步推動審計法律法規的貫徹落實,根據審計署工作安排,審計署駐長春特派辦認真開展了對河北省審計廳和天津市審計局審計法律法規執行情況的檢查和調研工作。
一是高度重視,整合人力資源。審計署長春辦重視本次檢查和調研工作,由辦黨組副書記李秀才擔任組長,法規處牽頭,財政審計處、行政事業與資源環保處、社保審計處共同參與,組成了8人的檢查和調研組,有效地整合了資源,保證了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工作任務。
二是加強培訓,明確目標任務。為了提高本次檢查和調研的工作效率,檢查和調研組全體人員參加了審計署統一舉辦的審計法律法規執行情況檢查和調研視頻會議。隨后審計署長春辦又召開專門培訓會對審計署審計法律法規執行情況檢查和調研工作方案進行了講解,使檢查和調研組人員進一步掌握了本次檢查和調研的目標、任務和要求,保證了檢查和調研工作的順利開展。
三是創新方法,提高質量和效率。本次檢查和調研工作時間緊、人員少、任務重,不僅要對2010年以來實施的審計項目進行質量檢查,還要對2006年2月審計法修訂以來的審計法律法規執行情況進行檢查和調研,涉及規章制度建設,審計項目計劃和實施、公告審計結果等情況的檢查和審計所處環境的調研等方方面面。為此,審計署長春辦創新檢查方式,設計了《2008年至2010年開展本級預算執行審計情況統計表》、《2008年至2011年8月審計(調查)項目執行情況統計表》等6張統計表,組織被檢查單位填寫并提供相關依據,再由檢查和調研組人員進行復核、填報調查問卷,并對調查問卷填報數據進行分析。另外,檢查和調研組還設計了《2008年至2011年審計受阻情況調查表》,分發給被檢查單位業務處的每一個審計人員,再對反饋結果進行分析。通過以上方式,有效提高了工作質量和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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