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醫療衛生服務體系建設是關系廣大農村居民健康、提高農村居民素質、構建和諧社會的重大民生問題。日前,審計署駐成都特派辦在農村醫療衛生服務體系建設專項審計調查中,及時督促被審計單位整改審計發現的問題,并積極建言獻策,取得了較好成效。
一是督促被審計單位積極整改違反政策、損壞群眾利益的問題。審計發現某縣的中心衛生院違反規定銷售非基本藥物,某縣人民醫院和中醫醫院超過國家加成標準銷售藥物多收藥費400多萬元,以及某縣藥監局強制要求村衛生室繳納會費等違反國家政策、損害群眾利益的問題后,積極與主管部門溝通,促成相關問題得到及時整改。審計結束前,相關單位就停止了銷售非基本藥物、違規加成銷售藥品和向村衛生室收取會費,并處理了相關責任人,多收400多萬元藥費也被收繳國庫。
二是促進地方有關部門從體制、機制和制度層面解決問題。審計發現醫療衛生機構的檢查服務定價未根據形勢變化進行調整,造成醫療檢查收費收入過大,不利于有效減輕患者就醫費用負擔的問題。在與有關部門溝通后,相關部門表示將結合《全國醫療服務價格項目規范(2011版)》的實施,重點規范和降低醫療設備檢查、檢測收費標準。又如,在發現某縣鄉鎮衛生院將醫生個人收入與醫療收入直接掛鉤問題后,要求有關主管部門及時糾正醫生個人收入與醫療收入掛鉤的錯誤做法,并積極促進當地在鄉鎮衛生院推行績效工資制度,從根本上解決有關問題。
三是幫助廣大患者和醫務人員解決實際困難。審計發現某縣鄉鎮衛生院編制不足的問題,經審計呼吁,引起了相關部門的高度重視,并按照相關規定及時補充了編制。又如,審計發現某縣存在向鄉村醫生收取醫療廢物處置費的情況,盡管不是問題,但該做法加重了鄉村醫生的負擔,影響了鄉村衛生室醫療廢物的集中處置。審計提出后,該縣減免了該項費用,提高了鄉村衛生室醫療廢物的集中處置度。
成都辦通過邊審計邊促整改,既揭示了問題,又及時糾正了錯誤、防范了風險、減少了危害后果,群眾利益也得到維護,有效發揮了國家審計保障經濟社會健康運行的“免疫系統”功能。(陳磊 楊躍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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