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根據審計署關于開展署系統財務檢查的通知要求,審計署京津冀辦黨組高度重視,積極采取行動,組成了由機關紀委、辦公室、機關后勤服務中心等有關部門人員參加的自查小組,對2010年度和2011年1至6月預算管理和財務管理情況認真進行了自查,旨在通過自查進一步健全制度、規范管理。
一是嚴格項目支出,加強預算管理和控制。建立以部門和人員為單位的基礎數據記錄與分析制度,加強對審計外勤經費等項目支出的審核把關,并適時進行檢查通報,提高了審計現場工作效率,規范了審計經費開支,進一步嚴格和細化預算執行。嚴格執行政府采購制度,重大項目嚴格履行報批手續,及時申報、請示或備案。
二是加強制度建設,建立健全財務管理長效機制。通過制定和修訂制度,明確了財務管理及崗位職責,加強了內部稽核、采購、實物資產等內部控制。將部門預、決算、預算執行情況、審計結果及整改情況和其他重要財務收支等事項以適當方式及時向干部職工公開。
三是強化實物管理,提高資產管理規范化程度。針對審計提出的實物資產管理不規范問題進行了認真整改。在固定資產管理方面,對所有固定資產進行了重新清理登記,對機關固定資產的采購、調撥和核銷制定了相關管理辦法,對資金賬、實物賬、實物庫存進行了核查,做到賬賬相符、賬實相符。在辦公用品管理方面,明確日常辦公用品統一采購、發放、登記、管理,規范物品采購、入庫、領用、盤存等程序,進一步理順和規范了有關管理工作。
四是規范基本建設項目管理,嚴格基建項目支出。對基建項目立項審批程序嚴格把關,保證各項手續完備,加強對在建基建項目管理,對項目招投標、材料采購、資金撥付都認真履行報批手續,保證基本建設資金合法、合規、合理使用。
通過查找預算編制執行、資產管理及基本建設等方面存在的問題,京津冀辦嚴格預算執行,強化實物管理,規范基本建設支出,促進制度建設,進一步提升了機關管理水平。(李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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