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署駐哈爾濱辦高度重視審計創新工作,將審計創新作為特派辦實現可持續發展,有效履行審計監督職責,創建一流特派辦的重要舉措。特別是2009年以來,哈爾濱辦以科學審計理念為指導,進一步解放思想、增強創先爭優意識,在審計理念、組織形式、審計技術方法、信息系統審計、審計管理工作等方面大膽嘗試,積極推動審計工作發展,進一步發揮了審計“免疫系統”功能和在國家治理中的重要作用。
高度重視審計創新,加強對創新工作的組織領導與智力支持。一是深刻理解審計創新的重要意義,堅定審計創新的理念,將審計創新作為貫徹落實劉家義審計長對我辦提出的“抓住優勢、提振信心、乘勢而上、奮發拼搏、爭創一流”重要指示,提升審計工作水平和成果,節約審計資源、提高審計效率和建立廉潔高效審計機關的重要舉措之一。二是辦黨組高度重視審計創新工作,通過不斷完善審計創新相關制度,改組審計研究會,將其作為組織和加強審計創新研究工作的常設機構,增強對審計創新的組織領導。加強對審計創新的考核評價,實現審計創新的系統統籌。三是制定長期和年度創新研究計劃,統籌規劃審計及相關管理工作創新研究內容,保障每個相關專業審計領域和審計管理工作都要對本領域審計工作有所思考,探索審計創新研究的持續系統開展。
緊密結合審計實際,增強審計創新工作的針對性和有效性。哈爾濱辦突破了以往創新研究與審計工作實際相互脫節、兩條線發展的模式,將創新研究與審計工作緊密結合,采取走出去、請進來等方式不斷研討審計相關領域發展變化,不斷增強審計人員創新的緊迫感與自覺性,督促審計人員不斷查找審計工作創新的突破口。根據審計環境和審計工作發展需求,有針對性探索開展審計業務領域、審計技術方法和審計管理方式的創新研究與實踐,為審計人員開展審計創新找到了抓手,審計創新真正發揮了“智庫”作用,提高創新研究工作的實效性與實用性,提高了審計成果質量,增強審計建議的針對性,促進了審計職責的有效履行,撰寫的《黑龍江省城市低保制度運行情況專題調查報告》等專題報告獲得了署領導好評。
廣泛開展審計技術方法創新,有效提升審計成果質量。哈爾濱辦以科學審計理念為指導,在審計業務與管理工作中不斷探索,創新實踐,有效推動了審計工作發展。一是探索原創性審計技術方法,2010年,哈爾濱辦原創性地組織開展了中央企業審計分析和預警系統研發工作,研究課題獲得了高度重視,經署領導批準,列入了金審二期工程專項投資項目。二是積極開展信息系統審計創新,開拓審計工作新領域。在跟蹤審計、新農合等審計項目探索開展信息系統審計取得較好實效基礎上,以署定課題研發為載體,啟動審計分析和預警實驗室建設,建設審計數據分析平臺,并通過創新實施計算機中級人員后續管理辦法等組合拳,打造審計數據分析團隊,不斷夯實我辦信息系統審計基礎工作。三是在審計業務領域不斷應用先進的技術方法和設備,在投資、環保、民生等領域應用GPS全球定位系統等高精端測量設備輔助開展審計,應用衛星圖片監測數據、工作分配矩陣、關鍵工藝分析技術等技術進行高效審計分析,發現了多起大案線索和審計要情,夯實了審計結論證據。
全面開展審計管理工作創新,統籌提高審計工作績效和管理水平。哈爾濱辦努力創新審計管理模式,統籌組織開展審計工作,激發審計干部的責任感、緊迫感和使命感,不斷提升審計工作績效水平,實現特派辦的可持續發展。一是創新審計組織管理方式,加強大項目統一組織領導和管理工作,加強現場審計的實時動態監管,提升對重大審計項目的統馭力。二是創新審計質量控制,深入構建質量控制體系,建立“四個介入”和“標準化”的質量控制機制,較好地實現了劉家義審計長提出的審計法典“一本通”的審計法制建設思想意圖,有效促進了審計工作的規范開展。相關做法由審計署法規司向全國審計系統介紹。三是探索推行審計工作績效管理機制,探索實施了績效管理模式,突出業績導向,使每個審計人員明白自己應該“干什么”、應該“怎么干”、應該達到“什么標準”、應該承擔“什么責任”,促進各項工作協調發展。四是積極探索創新審計人才培養方式,積極倡導 “一個都不能少”和“不誤人子弟”的審計人才培養理念和審計文化氛圍,構建新錄用人員初任教育培訓體系和審計干部教育培訓長效機制、個性化培養規劃,加強審計隊伍建設。(孟麗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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