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署駐西安特派辦在農業綜合開發資金管理使用審計中,持續跟蹤督促整改,陜西省政府高度重視審計查出的問題,采取措施積極整改,取得明顯成效。 一是嚴格執行責任追究制度。陜西省政府根據審計決定,收繳了被騙取的農業綜合開發資金,并處罰了相關部門,將有關責任企業列入了不予扶持的“黑名單”,起到了明顯的懲戒和警示作用。對審計報告指出的陜西省5個縣不同程度存在未按方案施工的問題,逐級落實責任,責成縣級農發辦在規定時間內補建到位。 二是在資金分配方面,進一步加大了資金向糧食主產縣的傾斜力度,確定了對糧食主產縣的投入比例,以確保項目安排主要向糧食主產縣傾斜的穩定機制。同時進一步嚴格資金使用管理,堅決糾正項目實施過程中不符合資金開支范圍的情況,確保財政資金使用合理。 三是在資金籌集方面,陜西省財政廳在全省范圍內開展財政資金配套大檢查工作,對所有農業綜合開發項目的市、縣兩級財政資金配套情況進行了全面再核查,獎優罰劣,以確保資金切實到位。 四是在資金和項目管理方面,針對部分項目未按規定進行招投標的問題,進一步加強了項目管理,嚴格實行招投標制,創新管理機制,保證項目建設質量,落實管護責任,保護好農發工作成果。 以農發審計整改為契機,陜西省努力完善制度,創新機制,堵塞漏洞,加強監管,切實推進了全省農業綜合開發工作,實現了科學化、規范化和精細化管理。(張峰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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