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審計署駐重慶特派辦按照新國家審計準則要求,結合特派辦考核工作,對2010年度全辦審計中發現問題的整改情況、審計建議采納情況和移送問題線索的處理情況進行了跟蹤檢查。檢查表明,該辦2010年度審計取得較好成果,揭露了影響社會經濟健康運行的違法違紀問題,有力促進了有關部門和被審計單位規范工作,切實發揮了審計的“免疫系統”功能。
一是審計整改和建議采納呈現出層次高、數量多的特點。根據跟蹤檢查結果,2010年該辦實施的審計(調查)項目結束后,被審計單位及有關部門和單位采納了審計建議,并積極進行整改。其中,黨中央、全國人大、國務院采納或參考審計建議,制定政策措施1個;省級政府和國務院有關部門采納或參考審計建議,制定有關地方性法規、規章或政策措施33個;有關部門、行業采納或參考審計建議,制定有關規范性文件66個;被審計單位采納或參考審計建議,制定有關規章制度178個。審計整改和建議采納層次高、數量多,涉及財政改革、金融監管、央企管理、社會保障、災后重建等多方面工作。如參考福建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審計調查中發現的問題和提出的審計建議,國務院辦公廳出臺了《關于印發建立和規范政府辦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基本藥物采購機制指導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10〕56號);針對汶川地震災后恢復重建跟蹤審計中發現的問題,財政部、建設部和四川省政府分別就災后恢復重建基金管理、災后恢復重建工程質量管理和城鎮居民住房重建等有關工作制定了相關措施。
二是移送問題線索得到各級司法、紀檢部門重視,涉案人員被依法立案查處。2010年,該辦共實施了26個審計(調查)項目,其中2009年跨年度項目12個,2010年項目14個。根據跟蹤檢查結果,在上述項目實施中,通過審計署向公安部移送案件1件并立案,向部級監管部門移送事項1件,向地方司法機關、紀檢監察部門移送案件并獲得立案11件。通過問題線索的移送和涉案人員的查處,揭露了重大違法違紀問題,有利于經濟社會更加健康有序運行。(陳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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