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農民工問題,制定了《國務院關于解決農民工問題的若干意見》等一系列保障農民工權益和改善農民工就業環境的政策措施。在2010至2011年財政大格局審計中,審計署駐上海特派辦圍繞農民工這一特殊群體,注重發現農民工子女教育、農民工培訓就業等方面存在的問題和情況,推動農民工的各項政策措施落到實處。
一是關注了農民工子女接受義務教育的問題。國家要求保障農民工子女平等接受義務教育:輸入地政府要將農民工子女義務教育納入當地教育發展規劃,列入教育經費預算;輸入地政府對委托承擔農民工子女義務教育的民辦學校,要在辦學經費、師資培訓等方面給予支持和指導,提高辦學質量。審計發現某市在農民工子女接受義務教育方面存在教育獎勵資金撥付不及時、使用進度緩慢、部分地區利用中央獎勵資金抵頂區級財政撥款等情況,同時民辦農民工子女學校投入資金不足致使普遍存在辦學水平不高、教師素質偏低,且相當一部分教師沒有教師資格證。如2010年,該市某區19所農民工子女學校的731名專任教師中,大專以下學歷的有224人,占30%;未評職稱的有599人,占82%;未取得教師資格的有151人,占20%。
二是關注了農民工的培訓就業問題。國家要求加強農民工職業技能培訓,落實農民工的培訓責任,建立由政府、用人單位和個人共同負擔的農民工培訓投入機制,中央和地方各級財政要加大支持力度。審計發現該市用于農民工職業技能培訓補貼的中央就業補助專項資金使用進度緩慢,結余大,使用效益低。如該市部分區2009至2010年獲得的中央就業補助專項資金中大部分沒有得到有效使用,結余率分別高達67%和54%,2010年底結余資金占當年撥入數的127%。
審計署上海辦將在后續審計中,繼續關注農民工問題,促進各項政策的修訂完善,推動各項措施的執行到位,確保農民工權益得到保障。(陳文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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