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國家審計準則貫徹實施的第一年,修訂后的國家審計準則對審計作業模式與流程作出了新的規定。為了適應新的要求,進一步提升審計項目質量,審計署駐南京特派辦緊緊圍繞全國審計工作會議精神和辦黨組提出的“加強現場管理,落實崗位責任,提高素質能力,擴大審計成果”的總體工作思路,采取扎實有效措施,深入推進國家審計準則的貫徹落實。
一、及時研究制定具體貫徹落實意見。為了進一步增強責任感和緊迫感,牢固樹立服務意識,切實改進工作作風,明確責任,細化要求,促進全年審計工作任務的順利完成,南京辦及時研究制定了貫徹落實國家審計準則的具體意見,重點包括四項內容:一是嚴格審計質量管理,推動國家審計準則得到全面貫徹落實;二是適應研究型審計工作的需要,推進審理工作系統深化;三是督促加強審計現場管理,強化現場質量控制落實崗位責任;四是加大促進整改力度,推進審計成果轉化。通過及時制定具體貫徹落實意見,給全年組織開展審計項目作出了方向性、統一性和具體性的相關規定,讓每個同志在每個環節都明白自己應該“干什么”、“怎么干”、達到“什么標準”,全過程規范好各環節審計行為,推動國家審計準則落到實處。
二、對國家審計準則關注的重點內容與關鍵環節嚴格把關。根據年初對2010年中央預算執行審計項目進行審理時發現的問題,為切實貫徹落實好國家審計準則的主要內容與重點要求,南京辦在去年年底印發《貫徹落實國家審計準則幾點注意事項及有關業務文本格式》的基礎上,及時出臺了《關于重申貫徹落實國家審計準則幾點注意事項的通知》,要求全面做到五個“嚴格”,即:嚴格審計工作底稿的編制,寫清實施審計的主要步驟和方法、取得的審計證據名稱和來源、審計認定的事實摘要、得出的審計結論及相關依據;嚴格審計組審計業務會議制度,審計組應對審計發現的重大問題和審計報告進行集體討論,并對討論的過程及結論做好會議記錄,按統一格式編制,由會議主持人簽發,并提交審理;嚴格審計實施方案審批制度,經主審競爭后補充調整的審計實施方案以及審計實施方案需調整時,審計組應按規定程序履行審批手續;嚴格履行一級審核責任,審計組長或授權人應認真審核每份審計取證單和審計工作底稿,編制與審核均應及時簽署意見,其中審計工作底稿的復核意見應對數據、事實、定性、法規依據等分別簽署;嚴格履行二級復核責任,業務部門應按國家審計準則第一百四十一條規定的八個方面進行二級復核。同時,南京辦還積極發揮示范引導、典型引路的作用,注重發現貫徹落實國家審計準則的典型做法與先進經驗,及時推薦給大家學習借鑒。
三、圍繞提升審計質量全面深化項目審理制度。南京辦要求審理人員從項目一開始就學習研究項目涉及領域或行業的相關知識、法規、政策以及改革發展的方向,研究把握好項目的重點和要點,并在項目實施過程中隨時動態跟蹤、動態研究。在第二階段審理即審計報告代擬稿審理階段,除重點關注審計實施方案的執行情況以及審計目標的實現程度、審計組意見的恰當性、審計處理處罰的適當性等之外,還要重點關注對影響審計成果水平實質問題的審理,關注審計結論是否與國家法律法規相違背以及與國家發展規劃不相符,關注審計評價是否客觀、合理,關注審計建議是否具有前瞻性、針對性和可操作性,與審計人員進行深入研討,必要時向被審計單位了解情況,促進充分發揮審計的“免疫系統”功能和建設性作用。同時,南京辦繼續強化對審理結果的考核運用,每個項目設置了38類扣分點,并根據審理結果據實逐一扣分。
四、督促進一步加強審計現場管理。為確保每個項目有充分的審理把關時間,南京辦嚴格控制審計項目現場進度,事先確定好各項目每個階段提交審理的具體時間點,對口審理人員實時提醒警示,并做好提醒的書面記錄,納入審理意見書。南京辦法規部門繼續實施完善審計現場國家審計準則貫徹執行督促檢查工作,重點關注審計實施方案的執行情況、審計人員崗位職責的履行情況、審計組審核職責的履行情況和審計證據的支撐力度,推動審計組遵守規范的業務流程,嚴格依法把要審的都審到并取得充分有效的審計證據,盡量避免現場審計結束后因審計證據不足導致定性出現重大偏差等問題的發生;并動態關注項目實施中的重大、敏感事項,建立相關反映與報告渠道,推動提前挖掘和打造審計精品。(陳維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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