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審計署駐昆明特派辦高度重視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積極開展平安創建活動,不斷健全工作機制,狠抓貫徹落實,確保了機關安全穩定。繼2009年之后,該辦2010年再次被昆明市委、市政府授予“昆明市平安建設先進單位”榮譽稱號。
一、領導重視,機制健全。一直以來,該辦把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納入到精神文明單位創建之中,作為全辦的基礎性工作來抓,加強組織領導,健全組織機構,完善規章制度。一是成立了由特派員任組長,其他辦領導為副組長,各處室負責人為組員的社會綜治工作領導小組,明確“一把手”為平安建設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形成了黨組重視、主管主抓、部門合力、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平安建設工作機制。二是將社會綜治工作納入各部門年度工作目標管理,進行量化考核,簽訂責任書,實施目標考核一票否決制,確保綜治工作落到實處。三是健全規章制度,加強管理,規范創建基礎工作。根據工作需要,該辦先后制定了《深入開展平安建設的實施細則》、《機關突發事件處置預案》等有關社會綜治工作的規章制度。
二、強化教育,提高認識。針對審計干部職工長期出差在外的特點,該辦狠抓干部職工的思想道德教育和法制宣傳教育,積極營造按章辦事、遵紀守法,共創平安和諧機關的良好氛圍。一是狠抓政治理論和文明道德素質教育,堅持以科學理論武裝頭腦,引導大家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倡導健康良好的生活方式,爭當“四有”公民。二是組織開展廉潔從審、文明從審、誠信從審活動,加強廉政建設,確保干部職工自覺抵制各種誘惑,切實做到自重、自警、自省、自勵。三是充分利用網絡載體,創建長期有效的法制宣傳陣地,對干部職工及家屬開展法制宣傳教育,提高審計干部依法行政、依法辦事的能力。
三、明確責任,狠抓落實。一是按照“誰主管、誰負責”和“標本兼治、重在防范”的工作原則,結合實際,修訂完善消防、交通、食堂衛生等管理制度和安全崗位責任制,結合實施的責任追究制、年終考核一票否決制,促使安全管理制度和崗位責任制落到實處。二是堅持以崗位日常自查為主,部門定期和不定期檢查,歸口管理部門隨時抽查和督查相結合的工作制度,加大對各項制度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力度,及時發現和整改安全隱患和薄弱環節,構建內部防控體系,落實各項安全措施達到規范要求。三是定期舉行安全演練活動,提高職工安全防范意識。近年來該辦在5?12防災減災日、11?9消防日等時點開展主題宣傳活動,并組織在辦人員進行實際安全演練,提高干部職工的安全意識和突發事件處理能力。(李心祥 鄧永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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