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審計署駐蘭州特派辦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作風改進年和創先爭優活動為契機,將對審計項目進行廉政檢查,作為保證審計權力正確行使的重要方式和手段,創新思路,完善方法,加強對審計項目的廉政檢查,加大對審計權力的監督和制約,進一步增強了審計人員的廉潔從審意識,促進了反腐倡廉和審計工作的深入發展,保證了審計“免疫系統”功能的充分發揮。
一、制定三項計劃,保障廉政檢查工作有序開展
為保障廉政檢查工作有序開展,不走過場,該辦周密部署,統籌規劃,分三個層次制定了相關計劃和方案。第一,制定反腐倡廉工作分工要點。在分工要點中明確了審計項目廉政檢查的總體目標、工作重點和責任分工。第二,制定審計項目廉政檢查計劃安排。對全年的審計項目進行分析,制定審計項目廉政檢查計劃安排。廉政檢查計劃安排突出三個特點,一是按照署重點項目、辦重點項目和其他項目三個層次安排檢查的重點、范圍和次數;二是整合審計項目,根據審計項目實施的時間、地域和被審計單位情況,統一安排廉政檢查,避免重復檢查。例如,對內蒙古財政一體化審計的7個審計項目統一進行廉政檢查和回訪;三是整合檢查人員,廉政檢查組由機關黨委、辦公室、計算機處、業務處等各部門人員組成。第三,制定廉政檢查實施方案。結合審計組的工作實際,對每一次廉政檢查都要制定切實可行的廉政檢查實施方案,對檢查的目標任務、重點內容、檢查時間進行明確,對座談會的步驟、個人談話的內容、實地查看的方法等具體操作程序進行細致、周全的安排。
二、突出三個重點,促進廉政檢查工作整體推進
(一)以審計署統一組織的廉政檢查項目為龍頭,帶動廉政檢查工作水平不斷提高。對署統一組織項目,嚴格按照署定方案實施檢查,在人力、時間上給予充分安排,保證優質按時完成。同時,為了更加全面了解審計人員執行審計紀律情況,加大對整體審計項目回訪和現場巡查的力度,將署定方案中的工作思路、檢查重點內容、檢查方法步驟等借鑒引用到其他審計項目的廉政檢查中,由紀檢組長親自帶隊,對13個審計項目進行了檢查,占已完成14個審計項目的93%。通過檢查,進一步增強了審計人員的廉潔從審意識,嚴肅了審計紀律的執行,做到了警鐘長鳴。
(二)以廉政風險點為抓手,強化廉政檢查的預防作用。2009年以來,該辦廣泛開展查找廉政風險點活動,制定了《審計署蘭州辦審計項目廉政風險點及防范措施》,圍繞審計項目實施全過程,按照審前準備、現場實施、審計報告、整改階段、經費管理等方面,查找出審計項目實施中的20個廉政風險點,并制定了相應防范措施。制度下發后,我辦及時將廉政風險點防控措施的執行情況作為廉政檢查的重要內容,不僅增強了審計人員對廉政風險點的防范意識,而且強化了廉政檢查對違紀問題的預防作用。
(三)以發現的苗頭性問題為切入點,不斷提高廉政檢查質量。在發現苗頭性問題后,及時調整思路,針對性地采取了集中抽查、將苗頭問題作為所有檢查項目的重點內容、完善相關管理辦法等3項措施。通過對苗頭性問題的重點檢查,有效遏制了苗頭性問題的進一步擴大,提高了審計組對廉政檢查的重視度,增強了審計人員遵守審計紀律的自覺性。
三、嚴把四道關口,加大廉政檢查力度
為了加大監督力度,提高檢查質量,該辦在廉政檢查中主要強化了四個環節的工作,這四個環節被審計組稱為“過四關”。第一關,“登記關”。所有審計項目在審計結束后都要填寫審計紀律執行情況表,按照報銷票據和其他費用結算憑單,對審計組吃、住、行進行“軌跡描述式”詳細登記。第二關,“回訪關”。到被審計單位進行回訪,通過個人談話、座談會、問卷調查等方式,對審計人員廉政紀律執行情況、工作作風、文明審計等方面進行了解。第三關,“暗訪關”。走訪審計組住宿的賓館,了解審計組住宿及執行審計外勤經費標準情況;到被審計單位食堂了解、核對審計組就餐的交費情況,到財務部門查看所交費用的入賬情況。第四關,“內控關”。對重點審計項目,檢查審計組內控制度的執行情況,通過了解審計工作程序執行情況和審計方案的實施情況,查閱重大問題查證材料、審計工作底稿、審計信息、審計小組會議記錄等相關材料,核實審計過程中查出的重要問題的原始記錄是否真實、完整、合規,有無遺漏、篡改或者隱瞞審計發現的重大違法違紀問題和案件線索。
四、采取五種通報,落實廉政檢查成果
為了不斷擴大廉政檢查的影響力,提升廉政檢查的成果,該辦將審計項目廉政檢查情況列為黨務、政務公開的重要內容。第一,在年初對廉政檢查工作計劃安排發文通報,使全辦職工了解全年廉政檢查工作的總體思路、重點內容和步驟安排。第二,在廉政檢查過程中,及時將檢查中發現的問題發文通報,使問題得到糾正。例如,今年5月,在對幾個審計項目檢查后,發現部分審計組沒有嚴格執行審計紀律“兩公示”制度,立即發布《關于嚴格執行審計紀律“兩公示”制度的通知》,要求各審計組提高嚴格執行“兩公示”制度的自覺性,切實重視“兩公示”制度的實行。第三,在全辦大會上通報廉政檢查結果。在年初和年中整訓期間舉行的全辦黨務、政務公告大會上,通報審計項目廉政檢查的基本情況、檢查發現的問題、被審計單位提出的意見和建議等。第四,對重點項目廉政檢查報告和全年審計項目廉政檢查綜合報告在局域網通報。第五,在民主生活會上,將廉政檢查發現的問題向辦黨組成員通報,并要求黨組成員對照檢查認真監督整改,確保廉政檢查取得實效。 (肖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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