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訂的《國家審計準則》(以下簡稱新準則)將于201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為切實保障新準則順利貫徹實施,日前,審計署駐深圳特派辦下發了關于貫徹國家審計準則實施有關工作的通知,進一步采取有效措施,力促新準則貫徹落實到位。
一、以“四個一”活動促進全員學習掌握新準則。一次輔導”活動。近期該辦將組織一次集中輔導培訓,內容主要包括新準則修訂的必要性和主要背景、學習貫徹新準則的主要方法、新準則重點章節和重點內容的理解與把握,集中培訓內容務必在準確理解的基礎上立足于審計實務,力求生動易記,既有條款講解,又有案例剖析,將新準則與審計理論和實踐融會貫通,增強輔導培訓的實效,促進審計人員嚴格遵守新準則。“一次考試”活動。在年初整訓期間組織一次全辦審計法制知識水平考試,考試的主要內容包括《審計法》及其實施條例、新準則及審計署審計業務管理配套制度等,考試側重點主要放在審計執法中應知應會的內容以及易錯易忽視的環節上。“一次競賽”活動。在年中整訓期間組織一次全辦審計法制知識競賽活動,競賽活動內容與考試內容一致,競賽側重點主要體現形式多樣、內容豐富,通過競賽評選出理解準確、全面掌握審計法律知識的優秀審計人員,在全辦范圍內掀起爭當優秀、學習先進的活動高潮。“一次研討”活動。2011年,該辦理論研究主題擬定為國家審計準則實踐中相關問題研討,結合審計法、審計法實施條例以及審計準則實施過程中遇到的問題、形成的經驗等情況進行全辦范圍內的研討,目的是通過理論研究的方式對我辦執行新準則情況進行一次系統的評估,進一步增強審計人員依法審計的法制意識、責任意識、質量意識,力爭在審計法制實務研究方面出研究成果、出管理經驗。
二、抓緊廢止、修訂和完善與新準則相銜接的審計業務制度。一是開展審計業務制度評估和修訂工作。該辦將對現行審計業務制度進行評估,清理與新準則規定不符的制度規定,完成制度修訂。二是編制規范的審計記錄文書模板。新準則規定了調查了解記錄、審計工作底稿和重要管理事項記錄三種審計記錄形式及其記錄內容,但未統一規范三種記錄的具體格式要求。該辦先行制訂了三種記錄形式的文書模板,同時按照上述審計文書最新要求同步修改和完善了現場審計實施系統。三是建立審計業務管理信息系統。該辦將建立辦審計項目計劃執行情況管理平臺,平臺建設基于審計計劃的下達、審計結論的出具、審計整改的反饋、審計檔案的歸檔等管理內容,做到部門責任和人員責任清晰,實現與現行審計機關管理系統相銜接。
三、嚴格實施審理制度,保證審理質量。一是完善審理工作制度。新準則實施后,審理工作的內容和范圍發生了較大變化,該辦對照變化,提出修訂本辦審理辦法的意見,同時制定法規處審理工作流程,明確內部職責分工,規范審理材料流轉手續,增強審理責任,進一步保障審理質量。對于跨年度實施的審計和審計調查項目要實行審理制度。二是審理工作實行量化評分并納入年度考核。該辦根據新準則對審計組、業務部門和審理部門工作職責的劃分,于2011年1月底前制訂具體的量化評分辦法,對每個審計項目中業務處室以及法規處的工作,進行量化評分,量化評分結果按季通報,并納入處室年度考核。(項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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