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計算機設備和網絡管理,提高管理工作科學化、規范化水平,審計署駐上海特派辦最近修訂了《審計署上海特派辦計算機設備管理辦法》和《審計署上海特派辦計算機網絡管理辦法》,從采購配發、管理維護、安全保障、賠償報廢等環節,進一步明確部門職責、工作流程和相關措施,保障計算機設備和網絡安全、可靠運行。 完善采購配發制度,明確相關流程。在設備購置和配發環節,明確了各部門的職責和相關工作的流程,規定設備采購嚴格執行政府采購制度,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透明決策,貨比三家,競價采購。根據大宗計算機設備和零星計算機設備及配件的不同特點,制訂了相對應的采購流程。明確規定了設備配發的責任單位,配發原則和配發流程。 完善管理維護制度,細化具體要求。在設備管理方面,明確了設備登記、核對、變更等事項的具體要求,確保資產的賬卡物相符。明確設備使用人或保管人的責任、設備維修的流程、審計人員外出審計期間的設備管理措施、離職和退休人員設備移交的流程等,保證設備管理的每一個環節都有相應的制度規定。在網絡管理方面,明確了網絡維護的職責分工,在網絡檢測、異常處理、防病毒、數據備份和網絡機房管理等方面提出具體要求。 完善安全保障制度,規避安全風險。在安全管理方面,規定嚴格執行審計內網物理隔離規定的行為,對違反規定者,將在全辦范圍內進行通報,情節嚴重造成涉密的,按相關保密規定嚴肅處理。規定了使用計算機網絡應該禁止的八種行為,對違規的個人或部門按規定進行處理,追究相應的責任。 完善賠償報廢制度,明確相應責任。規定因計算機設備如因使用不當導致嚴重損壞無法繼續使用的,或因保管不善導致被盜、丟失的,責任人應及時報告并做出相應的賠償。因對不可抗力等特殊原因造成計算機設備損失的經研究后另行處理。明確了設備可提出報廢申請的條件和報廢工作的流程,使相關工作更加規范化,確保資產安全。 (高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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