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審計署駐上海特派辦以維護廣大人民群眾的利益為根本目標,先后開展了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資金、政府投資保障性住房以及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基金三個民生工程資金的審計(調查)。項目結束后,該辦按照跟蹤審計要特別注重整改的要求,督促被審計單位及時、有效地對問題進行整改,取得較好成效。
一、注重對違規管理和使用民生工程資金問題的糾正,保障民生工程惠及廣大人民群眾
民生工程資金的充足性和安全性是保障民生工程順利實施的基礎,是保障民生工程惠及廣大人民群眾的前提條件。在對某市政府廉租住房資金的專項審計調查中,發現該市財政部門少提廉租住房保障資金的問題,并督促該市迅速進行整改,保障廉租住房工程資金充足。目前,該市多個區財政局已經補提了2007年和2008年廉租住房保障資金,其余區縣財政局也將結合廉租住房保障任務,在2010年予以補提。
二、關注民生工程實施過程中體制性障礙和制度性缺陷完善,保障民生工程順暢實施
審計“免疫系統”功能的發揮要求審計揭示體制性障礙和制度性缺陷,保障民生工程順暢實施的社保審計更是如此。如在某省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基金專項審計調查中,發現該省新農合信息系統建設中制度缺失,系統管理員職責、任務不明確,信息系統效益性較差等問題。審計調查結束后,多次督促對上述問題做出整改,完善該省新農合信息系統建設。該省農村合作醫療管理辦公室一方面補章建制,印發了信息系統管理員工作守則,明確了系統管理員的工作職責、主要任務、工作紀律和違規處理辦法等;另一方面采取措施,增強信息系統安全性,提高信息系統效益性,要求相關地區按規范建設和改造計算機機房以確保信息系統安全制定計劃,增加采購相關配件以提高信息系統設備的利用率。
三、注重對民生工程違規違紀個人的查處力度,并嚴肅處理相關責任人
民生工程的實施意義重大,絕不允許任何個人從中漁利。如在對某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資金審計中,發現該省部分地區存在違規審批、以權謀私、優親厚友違規支出城市低保資金的問題。審計中及時將該問題移送該省紀檢監察部門后,多次督促其盡快核實該問題,做出處理。該省紀委、監察廳高度重視,對問題進行逐一調查核實,追回了違規支出的城市低保資金數十萬元,對十余名相關責任人做出了罷免職務、留黨察看、黨內嚴重警告和行政記大過等嚴肅處理。(劉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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