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全面學習貫徹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審計準則》(以下簡稱新準則),日前,審計署駐深圳特派辦召開會議研究部署此項工作。該辦領導強調,新修訂的頒布與實施對保證審計質量,防范審計風險,發揮審計保障國家經濟社會健康運行的“免疫系統”功能具有重要意義,要求全辦審計干部認真學習,深刻理解新準則中的各項規定和要求,做到融會貫通,為順利執行新準則打下良好基礎,該辦要求在學習貫徹新準則做到“三早”,“三力求”。
學習計劃早安排,力求領會新準則精神實質和主要內容。根據辦領導的要求,該辦法規處迅速行動,結合普法宣傳工作,制訂了具體貫徹學習措施。一是利用辦內網公布新準則全文,并由法規處業務骨干在內網分期對新準則中審計記錄、審計整改檢查等變動較大的條款內容開展專題介紹,二是在全辦組織一次新準則講座及學習心得交流會、舉辦一次新準則知識競賽活動,有步驟、有重點地引導組織審計人員開展新準則學習。
貫徹執行早籌劃,力求對照新準則找差距將新準則落到實處。此次準則修訂的內容多、變化大,該辦領導強調要在搞好學習培訓的基礎上,領會精神實質,并結合審計工作實際,找出執行中的薄弱環節,采取切實有效措施,扎實地推動新準則的貫徹落實。一要結合辦年初計劃制定的制度評估工作,抓緊清理該辦現行審計業務管理方面的制度,及時廢止、修訂與新準則不一致的內容;二要結合該辦審計業務工作實際,細化新準則的各項要求,訂立該辦審計業務工作新規程;三要根據新準則規定,完善現場審計實施系統(AO系統)、審計管理系統(OA系統 )相關具體操作流程及辦法。
審計結果跟蹤早實施,以貫徹新準則為契機促進審計整改檢查工作的制度化常態化。被審計單位整改情況關系到審計效果和審計監督作用的充分發揮,審計法和審計法實施條例對審計結果執行情況都作出了明確的規定,該辦在年初將近三年審計項目審計決定、審計建議、審計移送執行情況檢查列入了特派辦的年度工作計劃,新頒布的準則中明確了審計整改檢查工作的新要求,促進了該辦審計整改檢查工作的有效實施。一是指定法規處為專門負責檢查或者了解被審計單位和其他有關單位整改情況的部門;二是明確了此次檢查的主要內容、檢查的方式和時間、檢查報告以及檢查后應采取的措施等;三是通過檢查達到初步建立審計整改機制和取得審計整改成效的目的。(項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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