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署駐鄭州特派辦高度重視署領導關于加強審計現場管理的指示精神,以創新機制為抓手,以開展“鞏固提高年”活動為載體,以多層次調研為手段,深入查擺現場管理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和薄弱環節,規范工作程序,突出質量控制,加大整合力度,全方位推進科學管理水平。
一、 把握三個環節,明確目標要求
一是強化審前調查。要求審計組切實重視、科學組織審前調查,防止走過場,強調審前調查應把握行業特點、熟悉政策法規、摸清總體情況、理清工作思路、確定工作重點、發現主要問題線索,為編制實施方案做好準備。
二是規范審計實施方案編審。要求審計實施方案應經法規處審理、審計業務會議審定并修改后上報或執行。強調實施方案應將工作方案的審計目標具體化,體現被審計單位的特點,對主要問題線索和重要審計事項有明確的審計步驟和方法。
三是加大審計實施方案執行力度。要求審計組以 “倒計時”法控制審計進度、規范底稿編制和取證、落實相關內控制度,強調審計組應緊扣審計實施方案開展工作,更好實現審計目標。
二、落實三項制度,強化過程控制
一是現場會議制度。要求審計組應在審計現場召開審計進點會、審計任務分配會、階段性工作會、重大審計事項研究會、現場審計結束準備會、審計交換意見會6項會議,明確會議內容及應達到的效果?,F場會議制度搭建了一個溝通交流的平臺,便于及時通報工作,適時解疑釋惑,協調解決各種困難,以此校正工作方向,防止偏離主題,把握工作重點,提高工作效率。
二是重大事項報告制度。要求審計組在現場審計期間如發現重大違法違規問題線索或遇自然災害、安全事故、違反廉政規定和失、泄密事件等重大突發事項,應及時向分管領導匯報,確保信息溝通渠道暢通,便于領導及時了解和掌握審計組工作情況,加強對審計項目的管理和指導。
三是現場審理制度。根據項目實施進度,法規處適時進行現場審理,對審理中發現的問題,要求審計組執行差錯退回制度,前移審核關口,及時糾正審計過程中存在的質量問題,消除審計質量隱患,有效防范審計風險。
三、整合多種資源,實行有機結合
在強調審計組現場自我管理的同時,倡導因地制宜開展黨建及文化建設,體現人文關懷。要求辦公室、法規處等職能部門有效整合人力資源及檢查內容,對審計現場開展的審理及各項檢查工作實行有機結合,既避免因重復檢查過多占用審計組的人力和精力,又保證了廉政、黨建、信息化管理、保密等各項規定的落實。 (盧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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