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審計署駐蘭州特派辦在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基金專項審計調查中,注重發揮國家審計整體優勢,與地方審計機關開展業務合作,形成了優勢互補、資源共享的審計模式,既達到了審計目標,又鍛煉了審計隊伍。并利用審計人員的先進經驗和方法幫助被審計單位加強管理,寓服務于監督之中,取得了較好的效果。
聯合審計提效率。面對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基金審計調查延伸縣地域分散,鄉鎮距離較遠,入戶調查量較大等困難,審計組從審計業務需要出發,與地方審計機關合作,利用當地審計機關人員熟悉地方情況的優勢,將地方審計機關人員與審計組人員混合編組,入戶調查時由地方審計機關人員負責詢問和填寫調查表,審計組負責把好審計質量關,確定審計思路。這種方法既解決了審計組審計力量不足的問題,又加強了與地方審計機關的業務合作,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積極服務促管理。該辦審計組在依法加強審計監督的同時,積極拓展審計服務渠道,幫助被審計單位規范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基金管理。審計組在工作中建立了參保繳費人員和享受待遇人員數據庫,并利用數據庫查詢功能查出有部分已參加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的農民重復領取新農保養老金的問題,同時為防止以后發生類似問題,審計組對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基金經辦人員開展了數據庫應用培訓,提高了被審計單位管理水平,受到了被審計單位的贊許。
完善機制見實效。 經過審計組的檢查和培訓,當地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基金經辦機構學到了更加先進的業務核查方法,搭建了內部計算機信息網絡平臺,完善了對業務流程的自我控制,建立了監督約束機制,將有效避免重復領取養老金現象的發生。當地縣社保局對審計發現的超范圍領取養老金人員進行了處理,除追回多領取的養老金外,對領取者通過所在鎮(場)、村委會進行公開通報批評,并對相關工作人員給予警告處分。(張軼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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