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審計署駐哈爾濱特派辦緊緊圍繞劉家義審計長“抓住優勢,提振信心,趁勢而上,奮發拼搏,爭創一流”的指示精神,努力創新審計管理模式,積極探索推行審計績效管理機制,以全辦總體工作目標為統領,以績效考核為標尺,激發審計干部的責任感、緊迫感和使命感,落實科學審計理念,不斷提升審計工作績效水平,努力實現全辦的可持續發展。 深入分析、尋找差距,明確績效管理目標與重點。2009年以來,哈爾濱辦為貫徹落實劉審計長的指示精神,認真分析總結了影響和制約特派辦加快發展的主要瓶頸,提出長期以來實行的優秀處室、先進個人等評先選優制度存在處室和個人工作成績與特派辦總體發展目標相脫節、審計成果未考慮投入產出關系等弊端,其實質是“矮子里面拔高子”,導致了審計工作創新意識差、工作標準低、發展不均衡等問題。為有效扭轉這種情況,變“評先選優”為“爭先創優”,實現“高子里面拔高子”的良性競爭格局,2010年年初,哈爾濱辦在對近兩年來審計署對特派辦綜合考核內容和考核結果逐項分析的基礎上,探索實施了績效管理模式,確立了加強績效管理的總體思路,提出了更高的特派辦發展目標,并將全辦目標分解為審計信息、專題報告、隊伍建設、內部管理、信息化建設、理論研究、審計宣傳等若干子目標,經過“兩上兩下”征求意見后,由各處室簽訂“軍令狀”,將考核指標與工作成果、人員和經費投入對比情況作為考核的基礎,激勵審計人員的工作積極性,促進各項工作協調發展。 有效激勵、逐層落實,科學制定績效考核指標。為提高工作績效,實現全辦審計工作總體績效目標,哈爾濱辦本著“實事求是、量力而行、綜合比較、有效激勵”的原則,制定科學的績效考核指標。一是根據年度審計計劃和各處室能力基礎,將全辦整體績效目標分解到各處室、落實到每個審計人員的工作中,科學制定績效指標和考核標準。二是對于具體的指標設定和標準確定,主要通過自上而下分解目標和自下而上調整反饋的雙向溝通機制保證目標的切實可行,使每個審計人員明白自己應該“干什么”、應該“怎么干”、應該達到“什么標準”、應該承擔“什么責任”。三是相關指標設定盡量選擇可以量化考核的指標,避免定性指標的主觀判斷,如業務處室績效目標設定不僅包括具體的審計成果數量和質量標準,還包括審計質量控制、信息化建設、理論研究與宣傳等綜合考核評價內容;綜合部門績效目標設定將日常工作內容分類目標化,細化指標內容,突顯規范化管理和服務支持職能。四是對績效管理考核指標實施動態化管理,每年根據審計項目特點和審計環境變化調整績效目標。 深入動員、完善制度,確??冃Ч芾硇纬砷L效機制。哈爾濱辦一是組織各種形式的宣傳動員活動,通過大會動員、形勢分析講座、處室學習討論等形式,使全辦干部充分了解實行績效管理的重要性和緊迫性,保障績效管理理念深入人心。二是根據績效管理運行機制各關鍵環節和階段特點,吸收已有的制度建設經驗,不斷探索更加具體、符合自身特點的制度內容,不斷完善績效管理相關制度體系。三是根據署綜合考核辦法,結合審計工作和管理實際,將所有工作分類,落實目標與責任機制,并將績效目標與考核評價、激勵獎懲、職務變動等有機結合起來,做到辦事有依據、按程序、講證據、可檢查、有獎懲,努力實現績效管理的規范化、常態化運行,提升全辦工作的綜合績效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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