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審計署京津冀特派辦為貫徹落實審計署資源環境審計工作培訓班精神,進一步加強資源環境審計工作,制定了如下四項措施:
一是提高對資源環境審計工作重要性的認識。該辦通過組織學習資源環境政策法規,使全辦審計人員充分認識到資源環境審計是促進我國經濟又好又快發展和加快經濟發展方式轉變的重要手段,是發揮審計建設性作用的重要審計領域,是審計機關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的“切入點”,是審計工作新的“增長點”,是黨和國家、人民群眾關注的問題 “焦點”。同時,要求各處室結合實際,將資源環境審計的重點內容納入到各個審計項目中,在審計的全過程都要關注和反映資源環境問題,通過實踐不斷提升資源環境審計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二是加強對全辦資源環境審計的指導。為更好地開展資源環境審計,整合資源環境審計資源,該辦成立了環境審計協調領導小組,具體負責研究確定環境審計項目的工作目標、審計內容、重點和方法;通報環境審計工作進展情況,匯總審計成果,協調對環境審計發現問題的處理原則等。此外,該辦召開首次環境審計工作會議,學習了審計署資源環境審計培訓班會議精神,研究了各業務處在審計項目中需要關注有關環境方面問題的內容,以推動多元化資源環境審計的發展。
三是探索建立與京、津、冀三地資源環境主管部門的聯系與溝通機制。該辦正加緊建立與北京、天津和河北省三地資源環境主管部門日常聯系與溝通機制,主動取得主管部門的理解和支持。在審計準備過程中及時了解行業的重點工作、政策法規和工作動態。根據需要,做好外聘資源環境方面的專家工作,為審計工作提供必要的技術支持。
四是深入開展資源環境審計理論和方法研究。該辦將積極總結、提煉資源環境審計工作的經驗和方法,不斷提升資源環境審計質量和水平。目前,該辦以資源環保審計處人員為主要力量,成立了土地、環境、礦產資源三個研究小組,要求各小組要針對各自領域堅持不懈地開展理論研究,在研究中指導實踐,在實踐中培養人才,從而推動資源環境審計工作的可持續發展。(李盛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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