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為進一步提高審計工作質量,防范審計風險,審計署駐重慶特派辦以完善制度和強化責任為基礎,以提升能力為抓手,以過程控制為保障,從基礎質量和成果層次等不同方面提出了進一步提高審計質量的四項具體措施。
一、完善制度,夯實審計質量基礎
一是修訂質量控制實施細則。結合審計法實施條例的出臺,該辦制定新的審計項目質量控制實施細則,細化工作流程、統一工作標準和程序。二是研究制定主審操作管理試行辦法,對主審在項目準備、現場管理、檔案整理等不同階段的職責和注意事項作出規定。三是進一步落實審計質量通報制度。
二、加強學習,提升控制質量能力
一是學習審計質量控制規范。組織對修訂后的審計法實施條例進行學習。同時,結合審計項目的開展,強化對審計質量控制規范的學習,促使年輕干部快速、熟練掌握基本規范和要求。二是學習審計業務知識。加強對宏觀經濟政策、財政、會計和法律等通用知識的學習,特別是對與審計業務直接相關的財政、金融、企業、投資、社保和資源環境領域的政策知識和業務知識的學習,提高專項業務技能和文書復核審核把關能力。三是學習審計公文寫作。辦公室每月初向各擬稿處室反饋所發審計信息的修改過程稿,向法規處反饋所復核的審計信息的修改過程稿,為有關處室加強學習提供參考資料。各業務處通過審計成果點評會等方式,組織開展對審計公文寫作的討論,處室負責人和項目主審對年輕干部撰寫的審計信息和相關業務公文進行點評,加強交流,促進全面提高審計公文寫作能力。
三、強化現場控制,杜絕重大質量問題
一是試行審計現場復核審理。法制部門深入審計一線,突出實施方案、審計取證和建設性作用發揮情況等三個重點,把質量控制關口前移。二是審計現場抓好取證環節。審計組要嚴格遵守審計質量控制要求,確保程序規范,避免程序風險。同時,要做到抓好事前謀劃,做到證據可靠、完整、充分。小組長、主審、審計組長及處室現場負責人也必須切實履行審計取證的審核職責。
四、加強研究創新,提高審計成果層次
一是善于研究分析。要抓好審前調查,通過對立項背景、審計項目涉及宏觀政策、業務領域面臨的突出矛盾的調查分析,對審計項目的總體方向和內容重點做出科學的判斷,促進從起點上提高審計成果的層次。二是加強實質性復核審理。繼續對所有審計和審計調查項目開展法制審理工作,特別是注意從文書立意、審計評價、原因分析和審計建議等方面提出審理復核意見,促進審計成果層次提高。三是匯編審計信息材料。定期整理匯編重要的、有價值的已發審計信息修改稿,以及該辦上報的審計信息和業務司采用后交該辦復核的信息文稿,做成“精讀學習教材”,供各審計組學習借鑒。(陳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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